国务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鼓励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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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06: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据新华社北京电国务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条例》共六章,分别为总则、粮食经营、宏观调控、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五十四条。 《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依法从事的粮食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以非法手段阻碍粮食自由流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应当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粮食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带头执行国
《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