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副总详解棉花期货合约设计中的五大特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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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31日 05: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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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副总经理张晋生日前在上海举行的棉花期货推介会上,详细讲解了棉花期货合约制度设计中的5个特点。 张晋生称,棉花期货合约制度设计的第一个特点是,设计了一号棉花合约和二号棉花合约。为妥善解决两个合约的接轨问题,防止出现逼仓风险,设计一号棉花合约的标准仓单,用于二号棉花合约替代交割时同等级升水600元/吨,交割时随货款一并结算。他解释说,两种合约的本质差别是交割地不同,郑商所之所以设计两个合约,是考虑到棉花重要产地新疆的产量占全国比重很大,但其运输有时间和费用的问题,如作为同一个合约,在交割上有难度。 第二个特点是,按国际惯例设计了时间贴水。当年产(是指本年度生产的棉花)棉花标准仓单从次年8月合约交割起贴水100元/吨,以后贴水每月递增100元/吨,直到年底仓单退出为止。 第三个特点是,棉花期货实行公证检验制度。进入指定交割仓库的棉花由中国纤维检验局负责质量检验,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质检证书,符合交割标的的棉花质检费由国家财政承担。 第四个特点是,根据棉花生产时间和质检证书时效,规定了有效期不同的两类仓单(C1、C2),同类仓单之间可以通用。 第五个特点是,交割仓库的设置充分体现了大品种、大流通和放开交割的思想。棉花交割仓库均设置在主产区或集散地,分布在京广、陇海、京九等主要铁路干线上;内地仓库之间和新疆仓库之间均不设升贴水;库点分布相对集中,库容比较大。 推介会上,郑商所市场开发三部部长姬广坡介绍了棉花期货交割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例如:投资者持仓量不是交割单位(20吨,4手)整数倍部分的持仓不允许交割;交割配对原则为数量取整,时间优先;交割结算价是期货合约自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结算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上海证券报记者许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