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棉企业进入期市须按规行事 只限套期保值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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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07:29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只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从事其他期货交易 本报讯 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合约挂牌在即,为引导和规范国有涉棉企业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中国证监会日前颁行了《国有涉棉企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指引》。《指引》强调,国有涉棉企业进入期货市场
《指引》规定,国有涉棉企业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期货交易的品种限于其生产经营的产品或者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具有健全的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主管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应当是企业的副总经理以上或具有相当级别的高级管理人员,并具备一定的期货专业知识和风险管理经验;拥有至少1名具有从事期货交易经验的交易人员,该交易人员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 (李巧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