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引入仲裁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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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 10:20 证券时报 | |||||||||
广东证监局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引入仲裁制度 本报讯(记者丛林) 在13日召开的广东证券期货仲裁工作座谈会上,广东省证监局要求辖区内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合同中必须预先订立仲裁条款。 目前我国证券期货纠纷的解决方式单一,主要集中在法院和证券监管部门,给司法
广东证监局要求各机构对曾涉及民事纠纷的业务流程,规则进行检查,对缺陷、疏漏之处进行修改完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