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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装聋作哑 消协借刀杀不死霸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4日 16:32 新快报

  舒圣祥

  一段时间以来,各级消协针对部分行业内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纷纷作出点评,但这些部门不约而同地选择沉默,应者寥寥无几,让消协机构陷入尴尬境地。近日,中消协称将“借刀”治霸王条款,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转请行政机关处罚(据9月27日《北京娱乐信报》)。

  消协被称为是咱消费者的娘家,可惜咱娘家人并非“名门望族”:一无行政权力,二无诉讼主体资格。唯一能做的只是口头上的警示,要不就鼓励“孩子们”自己去起诉。最后,警示放了空炮无人理睬,“孩子们”自我维权又难度极大,即便赢也是赢个案,难撼霸王之根本。在这种尴尬局面下,消协“借刀”当是无奈之举。只可惜偏偏借的又是把“钝刀”,想割霸王肉?一个字:难。

  众所周知,对消协的“炮轰”置若罔闻的往往都是一些具有垄断性质的或者与官员政绩休戚相关的企业或行业。与此相反,一些民营企业被消协点评后,往往都有回应。如前不久,浙商银行就率先宣布修改9处个人房贷条款,在即将出台的浙商银行有关房贷的条款中强调银行与消费者的平等地位。

  那些真正的霸王们,他们最大的共同点就在于共有的“政府背景”。有的长期受国家政策的特殊倾斜照顾,以老大自居;有的和官员政绩息息相关,个个都是“长”政绩的“大菜园”;更有一些霸王条款甚至直接就是行政机关制定并认可的,企业自称只是“执行者”。消协想借行政机关的“刀”来割霸王们的肉,无异于老师让家长重重地责罚孩子,家长能轻轻碰几下,意思意思,也就算是给了天大的面子了。

  而且,连霸王企业都不买消协的账,行政机关又何必一定要听你的呢?说寒碜些,“钝刀”人家也未必愿意“借”给你。所谓“霸王条款”,并没有在脸上直接贴着标签,法律是唯一合格的裁判,可是消协又没有诉讼主体资格,行政机关要想拒绝消协,真是易如反掌。

  正如专家所说,“霸王条款”能够横行无忌,与其说是消费者和消协的尴尬,不如说是政府的尴尬。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做好市场游戏规则的“裁判”,本就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面对“霸王条款”横行,管束不力或听之任之,都是政府职能作用的缺失。如果行政机关自己不愿意“该出刀时就出刀”,单靠消协去“借”,无疑是“借”不到“屠龙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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