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纵容税收黑洞 弱化纳税指标又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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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3日 17:38 《中国经济周刊》杂志 |
日前国家审计署发布的今年第四号审计结果公报显示,788家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管理相对较好的重点税源大户,企业税收征管情况堪忧,大量存在会计核算、纳税申报不实现象,从2002年至2003年9月因此导致的税收“黑洞”超过了250亿元,造成了国家税收严重流失。审计长李金华甚至表示,“有些事情比公布的还要严重”。 优秀企业尚且如此,何况其他企业!更值得关注的是,在被调查的企业中发现,部 分地方政府出资兴办的企业,少申报和少纳税情况严重;被调查的35个市(地)中,19个(占一半以上)存在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执行、越权减免税问题,46家(占5.83%)企业享受着地方政府越权批准的各类减免税政策。一边是“黑洞”如此之大,一边是地方政府纵容甚至唆使“黑洞”的放大,除了因国税地税双轨制导致的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权过大造成的行政越权税收之外,我们发现,目前税收征管体制的既有弊端才是真正的黑洞之源,而其中的征税指标的设定本身就是最大的漏洞。 按照目前的税收征管惯例,每年的征税指标分别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制定,依据主要是当地前一年的征税基数及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但在税务系统,数据只能作为统计用,而不能作为计划用。按理说,税收多少,应该是根据经济增长情况与法定税率的简单算术来最后落实,税款增长必须以纳税人的应税收入增长为其前提。具体到每一个纳税户而言,肯定是有增有减,根本无法预先通过计划进行准确核定。可现实中税务部门是依照年度税收计划进行管理并执行目标考核的,所以一些税务部门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征管任务,对税款入库进行人为控制或调节就成为其必然的选择。 因为“计划指标”的“虚制倾向”,使其在定量或量化分配上缺乏科学而合理的依据。税额的实际增长幅度,并不会依照人为 “计划”列支的比例发生,最终导致一些纳税户背负“过头税”,而另一些纳税户却必须依照税务部门的“指令”,将税源留在企业,如此一来,就出现了一方面是不公平地多交,一方面是不合理地少交的局面。 实际上,“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已作为税收的基本原则成为《税收征管法》的法律条款。税收的“计划指标”不仅是典型的计划经济病,而且是典型的执法犯法。“计划指标”的设定极易成为地方政府甚至是个人意志为了短期的政绩或功利需要的工具,地方政府无视法律规定而干预税收政策的现象层出不穷也就不足为怪。 尽管国家税务总局早已开始研究弱化或取消纳税指标的可行性,以期尽量减少计划与现实的差距,但要真正堵住税收黑洞,更需要税务部门将税收征管的重点由对税收任务进行考核转向对征管质量和执法质量进行考核,惟此,“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法定原则,才能得到最终的实现。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