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言不应缺乏人文色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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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 11:49 新京报 | ||||||||
据报道,9月24日,400余名新执业的律师在北京逸夫会议中心参加了宣誓仪式,誓词是“我自愿遵守北京市律师协会的规章制度,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将忠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履行律师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 执业律师宣誓制度旨在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和神圣感。不过,
我们不妨看看南丁格尔倡行的护士誓言:“余谨于上帝及公众前宣誓,愿吾一生纯洁忠诚服务,勿为有损无益之事,勿取服或故用有害之药,当尽予力以增高吾职业之程度,凡服务时所知所闻之个人私事及一切家务均当谨守秘密,予将以忠诚勉助医生行事,并专心致志以注意授予护理者之幸福。” 与我们的一些誓词的最大区别是,这个誓词关乎到了“个人私事及家务秘密”的保守上,以及帮助医生方面。而这类内容,似乎在我们的习惯里都应该是规章制度里才出现的。事实上,如果誓言变成了纯形式的表态以及华而不实的教化,却缺少最基本并且可操作的内容,誓言的可靠性与亲切感也许就会荡然无存。 我们生活里通行的誓词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强调宣誓人的义务和责任,大多有为了什么目标而准备奉献、不怕困难等类似词句。这种单纯强调宣誓人的义务和责任,但却较少顾及在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中权力让位于权利的基本方向与趋势的誓词,已深深扎根于我们的思维习惯中。这一点很让人忧虑。 也许没有人会反对:在一片赞颂无私奉献、为了理想而不惜放弃生命的教导声中,人们应该把这种观念内化为自己的言行;而如果要求个人将这种教导及其所附着的价值观,作为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当众承诺、并郑重其是地宣誓时,其有效性、权威性就理所当然了。可在现实生活中,浮躁、功利、短视等行为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的存在,给这些宣誓仪式本身和誓词内容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要知道,由正式话语与实际生活反差而形成的文化、语言、心态甚至人格上的割裂,反过来可能会使高尚誓言与低俗行为间的反差日趋扩大,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对誓言的信任与信心。 □何必(北京媒体从业者)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