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大代表发补贴:不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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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 11:42 中国经济时报 |
-龚明义 成都市人大代表自设监督组盯重点工程,从4月至今,该监督组“每周四下午2时出发,上路检查工程情况。他们有意避开午饭时间,有时晚上7时左右才结束工作,坚决不接受请吃”。看了9月22日《中国青年报》刊登的这条新闻,笔者觉得人大代表盯住腐败易发的领域,开展监督工作,应该肯定。 但是据消息透露,成都市交通局还给参与监督的代表“按月发补贴”,补贴定为每人每月500元。一开始,专家们不愿意接受,组长李之权考虑到大家参加监督组花时间不说,还要花车费和电话费,总不能让人赔钱做事,就说服大家收下这笔钱。这一作法就值得商榷。 从新闻中报道的事实看,该监督组是人大代表自设的监督组,如此,就应该由人大常委会机构按照有关法规,负责争取财政开支来解决经费问题。我国有关法规明确规定:“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如果代表们开展各种与部门有关的活动,都以让相关部门发补贴的方式来“变通”解决活动经费,岂不是乱了财务管理的“规矩和方圆”? 更重要的是,这种由部门给监督者发工作补贴做法,会损害人民代表的形象,甚至会影响监督的公正与质量。假如个别人大代表因拿了补贴,而不好意思严肃认真监督,那补贴不就变成“封口费”?我国有“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的古训,作为人大代表,还是不干瓜田李下的事为好。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