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税还是依计划治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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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 07:07 中国经济时报 |
定多少税收计划,税收机关要和上级商量;多征一点还是少征一点,企业和税收机关也有商量的空间。这都是计划惹的祸!如果都是依法治税而不是依计划治税,税收还有商量的余地吗? -青山 交多少税还用商量吗?一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曾这样问。税收乃国家通过法律形式向经济单位或个人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法定方式,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法律让收多少就该收多少,岂可商量着来?人家又问,既然不能商量,为什么一到年底,税务人员就来企业商量,让多交一些来支持他们完成任务。 笔者不解。9月19日,国内一些媒体报道的审计署最新公告,让笔者对此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从审计署公布的788户企业税收征管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来看,一些税务部门受税收计划等因素影响,人为调节税收进度现象非常突出。一方面,一些税收机关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的情况下,有税不征,违规批准缓税,将税源留在企业,788户企业中有364户存在此类问题。另一方面,一些税收机关为完成税收计划,还额外向企业违法多收税。如在经济欠发达的内蒙、江西、四川等地区,税务机关就征收“过头税”10.02亿元。其中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地税局2002年就多征德阳蓝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1549万元,是该企业应缴税款的7.63倍。 想多收就多收,想少收就少收,非常严肃的税收工作怎能变得如此随意?很多人把板子打在了基层税收部门身上。其实,不少税务部门这样做有时也是无奈之举。一位老税务工作者坦言,他们也想完全依法治税,依法收税,杜绝人为调节税收,这样做也能落个清净和清白。但现在的税收考核机制,让他们不能这样做。例如,不少地方不是依法治税而是依计划治税,上级给你下达税收计划,假如上级所下计划与依法能够征收的数额一致,那就好办了,但根本不可能一致。计划多了,他们为完成计划只好千方百计多收;计划少了,他们就少收。或按照上级计划违法收税,或按照法律不按计划收税,他们在很多时候没有选择,因为税收计划完成的好坏,不仅是上级税务机关考核下级税务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政府评价、奖励税务部门最直接的参考依据。 正因如此,一些税收机关也想方设法与“计划”进行斡旋。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在制定和分配税收计划中仍采取“基数加增长率”模式,这样做有其历史的原因,对税收的持续快速增长也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模式让一些税务机关很在乎“基数”,“基数”越大,意味着下一年的计划肯定还要加大,工作也就艰难一些。为此,税收机关一方面要做上级的工作,希望以种种主客观理由打动上级,尽可能降低计划指标。同时,为防止“基数”过大,他们往往在完成税收计划后,采取一些延压税款、有税不征等战术与策略,尽可能不多超计划,以避免“基数”越滚越大,计划越来越重。 可见,定多少税收计划,税收机关要和上级商量;多征一点还是少征一点,企业和税收机关也有商量的空间。这都是计划惹的祸!如果都是依法治税而不是依计划治税,税收还有商量的余地吗? 安徽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