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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就周其仁、张维迎发言如是说(7)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 19:07 新浪财经

  

五、关于“仇富”

  “仇富”与前面讨论的社会公正和社会公平问题紧密相关。“仇富”,是一些“新自由主义精英”指责“左派”、“新左派”和公众的另外一个说辞。对于此,我想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和澄清。

  在上海,先后有两位所谓“首富”。第一位众所周知——他现在正蹲在监狱里。第二位是一个叫陈天桥的1973年才出生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靠经营一款名叫“传奇”的互联网游戏,创造了中国财富史上的传奇,目前他也是中国能够公开富豪中的大陆首富。按照笼统“仇富”之逻辑,这群被指责患有“红眼病”的家伙(不否认,其中真有“红眼病”)应当对这二位富豪都恨之入骨了。但我的猜测是,当今中国“仇富者”群体中的绝大多数对于后者(如果了解后者故事的话)都不会仇视,大家仇视、鄙夷和声讨的是靠“闷声大发财”的前一类先富起来的人以及那些已被关进监狱和还没有关进监狱的通过各种非法、非公正渠道敛财的“公仆”们。(至于上述猜测对不对有待大课题来证实或证伪,至少本人是如此)。那些混在一大堆人中指责别人“仇富”、“红眼病”和“妄想劫富济贫”的人当中,哪些是、有多少是前一类富人以及前一类富人的走卒帮凶,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这些人没有任何指责他人“仇富”、“红眼病”的权利。谁可以被这样指责?是那些仇视陈天桥式富人的人。陈天桥式的富人,在中国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对于这类富人,我们应当欢呼,应当象对英雄、对奥运金牌健儿一样赞美、歌颂和拥戴。对于后一类富人,我们不单应当“仇视”和“仇恨”,更应当象对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人人得而诛之。对于后一类人是反腐败,是摘毒瘤。这种“仇富”不但无可指责,而且应当大力提倡,并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和措施。

  公众的这种“仇富”心理,也正是公众攻击“不要冒然引爆仇恨国资流失情绪”之类的奇谈怪论的重要原因。我们找不到这种攻击有任何之不当的理由,也找不到这种攻击遭受部分学者反攻的理由。

  仔细想来,一些人的潜在逻辑或许是这样的:目前强盗、骗子和小偷太多了,我们不能“煽动”公众对他们的仇恨,因为这会导致双方矛盾的激化并可能“让人没有宁日”,并且这会阻止由这群强盗、骗子和小偷全力参与的消灭一种叫做国有企业的宏大事业,所以大家就尽量不要提什么“国资流失”,不要提什么“法治缺失”,谁提我跟谁急,何况任何伟大的事业,哪一个不是鱼龙混杂,泥沙俱下!  因为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就不允许、就阻挠制定规则分清鱼龙,分清泥沙,即使它在有限的成本支持下就可以被区分和处理,并且这种区分和处理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这是怎样荒谬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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