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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就周其仁、张维迎发言如是说(6)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 19:07 新浪财经

  

四、“国企改革应当更着眼于(未来)效率”

  前面的问题实际还没有说完。这就是国企改革、国退民进、产权改革以至私有化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效率关系问题。一些学者认为,“国企改革应当更着眼于(未来)效率”,他们有意无意地不紧接着说——“而非眼下之公平(公正)”。

  有学者说,关于国企改革前后“社会总财富的变化”更重要,“纠缠于分配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对于这种说法,如果中国所有的经济学家都认为它是正确的话,我只能说,中国的经济学家是一群只讲效率不讲社会公正的怪物。很高兴事实并不是这样——因为当前学界正在争论。

  关于这一点,我要强调的是,即使仅仅站在“效率”角度说话,社会财富分配也并不是“没有意义”,恰恰相反,它“非常有意义”。下面先从两个不同的层面来说明这一点。

  第一,社会财富的分配方式和规则很重要;合法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很重要。

  那些成天强调产权改革、强调产权是重要的经济学家,天然地应当知道“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国家机器的充分保护”的重要性。在国企改革中,当国有资产被贱卖的时候,政府的合法利益、公众(你、我、他(她))的合法利益都直接地受到了损害;在国企产权改革中,大量国有企业进行所谓的“股份制改制”进而高溢价IPO上市、配股、增发、关联交易、非法挪用上市公司大量资金、债务核销或以增厚的股权冲抵挪用资金,如此等等,中小股东的权益遭受到了以国有股东为主体的控股股东的严重侵吞。在中国,这些遭受损害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在我们强调要充分保护国家、公众以至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居然有人来干扰,甚至直接或间接地反对,真不知道这些人是何种逻辑。(本人抑制自己不问“究竟是何居心?”)。

  产权改革确实是重要的。但是难道产权改革重要得连合法权益都不需要保护吗?

  而在一个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护的环境中,也根本无须谈什么产权改革,因为那里只有强盗逻辑、骗子逻辑和盗贼逻辑。“偷、抢、骗”者并不一定就只是自然人。在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社会中,强盗、骗子和小偷必然盛行。强盗、骗子和小偷盛行,也就自然决定了那个社会的财富的主导性分配方式和分配规则。

  在一个道德沦丧、法治缺失的社会中,强人们都会沉醉于直接或间接的“偷、抢、骗”,而不是努力去创造新的财富,因为辛辛苦苦费劲创造的财富也很容易被他人“偷、抢、骗”,所以还不如直接或间接地去“偷、抢、骗”,并且费劲地防范他人的“偷、抢、骗”。这样的社会,经济如何能够有高效率?

  当然,或许有人想在私底下跟我说,先让各种类型的强盗、骗子和小偷高手将那可恶而低效率的国有资产尽快弄光之后,我们再来谈产权保护、权益保护。

  对于此,首先我要说的是,到那个时候,叫嚷产权保护叫得最凶的将是已经攫取大量资产的那群强盗、小偷和骗子。

  但更重要的问题是,保护合法权益应当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价值底线和最基本的社会规则底线。一个连最基本的道德价值底线和社会规则底线都不设防的社会,它的经济增长能够有多少增长潜力呢?它能够有多高的效率呢?在最基本的道德价值都沦丧之后荒漠上,重建道德和价值难道真的如同输入一个电脑指令般容易?北大有几位教授一直致力于“道德”、“信任”、“信用”、“诚信”对于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影响的研究,并到处倡导要讲“道德”,讲“诚信”。我想你们应当比我们任何人都更知道道德价值底线对于一个社会的“效率”究竟有怎样的作用和意义,以及要在道德沦丧、诚信缺失的荒漠上重建道德和诚信究竟有多么难。所以,当大家呼吁“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的时候,你们是最不应该有任何的反感或嘀咕,相反,你们应当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加热情地参与到呼吁“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的队伍中来。

  毫无疑问,合法权益得到或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它直接地决定着社会财富的分配格局。

  第二、社会财富的分配格局对社会经济效率影响极大。社会财富的分布状况,直接地影响甚至决定着社会财富总量的形成能力以及社会财富总量的增长能力。

  为简单清楚地说明这一点,我们可以用一个最简略的模型来比较分析。

  假设有一个攫取国资的“高手”,他(她)从国有资产的大缸中以近乎空手套白狼的手段通过简单的缔约交易,成功攫取到1000万元人民币,并且这个“高手”碰巧也是崇尚“效率第一”原则的经济学家所喜欢的企业经营天才,另外有100个原本是这1000万国有资产(如地方小政府所有)潜在受益人的“傻瓜公民”,他们没有“高手”这样的攫取能力,因而他们在一轮叫做“国退民进”的游戏中的财富分配是0。这或许应当是崇尚效率第一原则的经济学家们所欢呼的财富分配结果。在后续的故事演进中,100个“傻瓜公民”沦为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无产阶级,攫取国资的“高手”成为资本家兼企业经营管理者,例如自任CEO之类。资本家兼CEO为了防止无产者的暴动,通过高明的市场机制让他们自己制造许多防护自己暴动的设施,当然,一些庸俗经济学家会惊喜地称之为“创造了一种新的需求”。社会于是在“高手”和100个出卖劳力的无产者所共同形成的畸形的有效需求的拽动下,缓缓前进。

  与此相对应的另外一种“国退民进”情形是这样的:由于公共规则的有效制约,攫取国资的“高手”通过同样的手段仅攫得100万,另外900万被100个攫取国资的“低手”获得。得到这种社会财富分配结果的主要原因在于国资出让的规则比较好地防止了“贱卖”情形的发生,同时相对更公平(公正)的制度体系、游戏规则更有效地保障了“低手”们实际的合法权益,他们一人分得9万人民币。“高手”依然还是崇尚效率第一原则的经济学家所喜欢的企业经营天才,并且他发大财愿望的相对更强烈,于是他通过一系列被叫作借贷和股份制的合同,从“低手”们手中筹集到了自己经营所需的足够资金,并且“高手”和他所经营的企业很难从银行等债权人那里赖帐,也很难通过股票市场将低手们的钱近乎直接白拿地放进自己的腰包,如果那样做他极可能倾家荡产——因为大家的约定将惩罚他。于是,社会就在这样一群人所共同形成的相对更大的“有效需求”的拽动下,更和谐、更高速地前进。

  上述简略模型为何如此演绎的原因不用我讲,任何一个知道一点现代经济学知识的人都会知道“边际消费倾向”和“有效需求”这两样东西。

  以上是对“社会财富分配极大地影响经济效率”的简要说明。

  对于那些崇尚“效率第一”原则的经济学家,我想要再问一个问题,如果你的全部财产和资源全部无偿地转移给某个人,他能够比你更效率化地应用这些资源,他并没有说、同时也不能保证是否会补偿你,请问你愿意做这样的无偿转移吗?请问对方是否具有无偿掠夺你的全部财产的理由?

  而张维迎教授在谈到衡量(国企)改革的标准时说,“至少大家都不变糟”的帕累托改进在现实中往往达不到,于是存在另外一个标准,这就是社会总财富最大化,“如果一项变革,能够使得社会总财富增加,或者说受益者所得足以弥补部分人受到的损害,这种变革就是正确的。”。张维迎教授说“足以弥补”,但没有说是否真的实施弥补,尤其是对那些遭受损害的权益是合法权益并且是他人有意的非法侵害。这是一个不能忽视遗漏。

  当经济学家针对社会变迁总体性地强调“效率”的时候,按照逻辑,他们一般是在谈论创造“社会总财富”的效率。社会财富是指能够带来快乐和效用满足的资源,其大小按理应当以能够带来快乐和效用满足的高低来计量。由于效用或快乐很难度量,难以进行社会性加总,因此社会总财富往往不是以社会个体快乐或效用满足来计量,而是直接以边际性的实际价格体系为计量工具来计量。这是经济学的无奈。因此,经济效率更本原、更本质性的定义应当是创造快乐或效用满足的效率。这种定义和理解比“创造能够带来效用满足的资源的效率”更根本、更直接同时也可以说更重要,因为一直人类一切活动的根本在于为更多的快乐和效用满足。很容易推知,在我们社会总和性谈论“经济效率”的时候,两种效率之间实际上有巨大而无奈的跳跃,这种跳跃极可能导致两种效率根本相背。这似乎比较抽象。我们改借前面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吧。

  假定两种情形下的价格体系相同,一种情形是一个“高手”和一百个“低手”一年所创造的GDP之类的资源或财富量为1000万元人民币,“高手”拿900万,一百个“低手”一人分得一万;与此相对应的情形是,各个主体有与前面大致相近的劳动和资源投入,虽然社会也主要以市场化方式运行,但由于包括特殊分配机制在内的制度体系的作用,大家一年所创造的GDP之类的资源或财富总量仅为600万,“高手”拿得100万,一百个“低手”一人分得五万。就经济效率而言,哪种情形下的效率更高呢?我知道,一定有“具有深厚经济学理论功底”的经济学家会说是第一种情形,因为显而易见1000万大于600万,而且只有它是可以计量的,效用是无法计量并且无法在不同的个体之间加和。但是,如果我们就这个题目对充分知道问题含义、并且其数量足够多的人群进行“实验经济学”测试,我相信测试结果会与之相反。即,大家将普遍认为,第二种情形创造快乐和效用满足的效率比第一种情形要高,并且测试群体(而非局中之“高手”或“低手”——这样可以避免那些精英崇拜的经济学家诸如“流氓无产者仇富”、“劫富济贫”的指责)总体上将更偏好第二种情形成为自己所生活的社会的现实制度选择——如果一定要在两者中选择其一的话。

  在规范性讨论实际社会规则应当如何制定的时候,别说什么“不同个体之间效用无法比较、无法加总”这样无聊的陈词滥调。用某学科因为本身的缺陷和不可逾越的阻碍而选择的粗陋的学术工具,来左右现实的人类社会本身,左右实际社会规则的制定和实际社会的演绎,难道还有比这更糊涂和荒谬的吗?

  补充一点,不仅仅是分配到的标的资源,不同的分配规则和分配格局本身,也直接而显著地决定着人们的效用满足水平,因为人不是一条只在乎吃到嘴的肉有多少而不管其他的狗。这也就是说,即使仅仅从经济学的效用角度而言,我们也必须要讲社会公正和社会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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