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为“刘翔”们算算“账”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 11:44 中国经济时报 | |
-刘以宾 《劳动报》报道:刘翔很忙。教练孙海平给刘翔算了一笔账,雅典奥运会之后,“我们有四五天根本没有训练,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刘翔说,自己已很久没有好好睡觉了;孙海平开玩笑说:“像现在这么忙,破纪录要等到2008年了。” “刘翔”现象早已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议论。雅典奥运会,中国健儿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这之后社会各界的庆祝活动接踵而至,其频密的程度,甚至让有些运动员感觉“比训练还累”。由此想到:对刘翔及其他奥运冠军的“外事活动”安排,是否也应该进行些“宏观控制”?而控制的前提和依据,是把有关的“帐”算得再细致点儿、再清楚点儿。 庆祝活动无疑是必要的,因为它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和积极作用,为了表达的方便,暂且把这种作用称为“公益收益”。咱们的体育健儿拿了奥运冠军、刷新了奥运记录,全国人民当然都跟着高兴,在高兴中愉悦身心从而更好地工作,在高兴中增添民族自豪感和爱国情怀,在高兴中增强对体育事业的关注和认识,应该说,这是一笔很大的“公益收益”帐。而要想使大家充分“高兴”起来,有时确实需要庆祝活动“造势”。然而,庆祝活动总是要付出成本的,不仅活动本身需要大笔经费,冠军们被占用的时间也是一种很贵的成本。假如把冠军的时间成本与今后的体育成绩联系起来,则是一种“机会成本”。例如,刘翔们因受邀请太多,干扰也就多,要么挤占了训练时间,要么因过多邀请(包括过度奖励)扰乱了心态,结果可能是:今后本可再拿冠军的却拿不到,本可再刷新记录的却没刷新。即使从纯“公益”的立场,也应算一下眼前“收益”与未来“成本”的比例关系。更何况,如今传媒已高度发达,即使少些、再少些带有形式主义色彩的庆祝活动,也不怎么影响全国人民的“高兴度”。 实际上,许多庆祝活动举办的动机未见得都那么纯粹,未见得都是从全国性“公益效益”的目的出发,而是各有组织者自己的“小九九”。例如,地方政府、冠军家乡组织庆祝活动,也许系从提高当地知名度的目的出发,也许与“政绩”的追求有所关联,也许夹杂着个别官员“出风头”的个人动机。所收获的,仅仅是一种地方性效益甚至个人“效益”;而付出的,则是“全国性成本”。这无疑是一种地方性收益与全国性成本的“错位”,假如看成是一种“交换”,则是不公平的交换。至于某些请冠军做“形象代言人”的企业,更是十足的商业行为。虽然他们在奖励冠军别墅或别的什么时也付出了奖金成本,虽然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奖励能激励运动员提高运动成绩、进而转化为全国性公益收益的可能,但从一定角度看,更象是企业与冠军个人之间的一种“交易”。问题是:冠军代表的绝非冠军个人,金牌也绝非冠军私产。冠军是国家、民族的财富,冠军和金牌中包含着巨额的国家以及全民投入,因此从理论以及情理上说,冠军没资格以个人名义与企业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 占用冠军们的时间进行庆祝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并非本次奥运会之后,而是由来已久,常常表现出多目的、多层次、多主体、多头绪的特点,且这种复杂的需求往往会形成一种巨大的乃至难以抗拒的力量,从而给冠军们社会活动量的“宏观控制”带来很大的困难和阻力。解决的办法不外乎:一是把冠军们的社会活动占比、成本收益帐算得再细些并公之于天下;二是对冠军以及冠军长远公益收益负有保护和维护责任的人和部门应该腰杆子再硬些;三是进行专门的立法,用法律规范与冠军社会活动有关的各种事宜,尤其应限制乃至遏制具有地方目的、商业目的的邀请行为。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