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叫停“户籍新政”的启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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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 11:03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 党国英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郑州市最近叫停了实行一年的“户籍新政”,不再允许外地居民通过“投亲靠友”的办法迁入。叫停的原因是迁入人口激增,各种公共服务设施 如公交、教育、社保、医疗等不堪重负。郑州市的尴尬是中国城市化进程遭遇某种困难的缩影,对全国而言,解决这样的问题必须有更宏观的改革谋划,就事论事没有出路。公允而论,我国近年来的城市化速度相当可观。据统计部门数据,我国乡村人口已经多年绝对地减少,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40%左右。如果政府政策调整得当,我国城市化进程还会快速向前。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第一,大城市的扩张超过中小城市,特别是超过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城市,中小城市产业空洞化问题比较严重。第二,东部城市化速度超过了中西部地区,出现城市化进程的区域不平衡。第三,城市规划落后于城市居民增长的需要,一些基本公共设施的建设严重滞后。以私人资本为主体的房地产业增长快,而以公共资本为主体的基础设施则发展慢。第四,农民进城还有许多制度性障碍,农民的迁徙自由和权利平等没有得到保障。 要解决上述问题,国家必须调整政策,城市政府必须有明确的功能定位。 国家必须通过财政体制和行政分权等改革给地方留下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体制运行的特点是,地方要办的事情,中央政府都会去管;中央设置的部门,差不多一直到乡政府都要对应设立机构或人员;地方官员的任免和机构设置权力都是由高层政府决定的。我们的财政体制适应这种管理体制,便有了强有力的由下至上的资金运动流,甚至还不可避免地发生隐蔽的资金由下至上的运动。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中固然有浪费资金的问题,但资金的宏观分配不尽合理仍是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中产生困难的重要原因。这方面的改革我们有太多的事情可以做。 农民进城问题的制度性障碍主要有两点:第一,不能强迫进城农民放弃农村土地,土地使用权是农民的财产,放弃这项财产时,农民必须获得补偿,其中一部分可以转变为农民进入城市后交纳的社会保障基金。发生公共征地和商用买地时,必须相应地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第二,对农民进城的户籍限制必须取消,城市政府可以对自己的人口规模作出限制,可以设立某种经济门槛,但这种限制或门槛必须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 城市政府必须通过民主政治改革,加强规划的权威性,切实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规划应该是地方政府的法规,一旦由城市人大通过,必须切实执行,不能由于政事变更而随意废止。规划的变更要如同法律修改,应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在规划落实上要执行对官员的问责制。 城市公共服务的非歧视性是城市政府维护公正和平等的基本原则。居民社区的道路、学校、医院和其他基础设施必须和住房建设同步规划,不能人为地在公共设施的提供中制造出富人社区和穷人社区。像北京天通苑、回龙观这样的社区所发生的公共设施不配套的情形,应作为政府在城市建设中失职的典型案例来警示全国。 国外的经验证明,通过对住房条件的限制来设立迁入人口的经济门槛,是行之有效的。对于无力购买居民房的外地务工者,可以允许他们租住房屋或居住在工作场所,并对相关条件作出规定。这些办法有利于一部分产业从大城市转移向地方城市,使全国产业能够均衡布局,解决地方小城市的产业空洞化问题。这些办法还可能防止大城市出现贫民窟。 对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可以有乐观估计。人口本是一种经济资源,只是在人口过多的时候,人们才会把人口看做负担。这几年,一些事情在悄悄地发生变化,例如今年出现了局部的“民工荒”,还有上海市放松了某些人口控制政策,还有更多的城市已经在鼓励农民进城。这种变化会渐渐显著起来,因为经济在增长,对劳动力的需求就在增长;房地产发展了,也需要人口增加来扩大住房市场。城市之间在竞争,而竞争的手段之一,将会是对劳动资源的争夺。考虑到未来将要发生的这种变化,国家政策的制定者和城市政府都应该未雨绸缪,作出统筹考虑,当好自己推动城市化进程的角色。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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