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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顾之争”:舆论导向下宏观与微观的冲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 09:45 证券日报创业周刊

  编者按:“郎顾之争”愈演愈烈,其中反映的问题催人深省。本文作者认为,这正是转型中国的一大热状,一切关心中国命运,关怀百姓福祉的人大可不必为此忧虑,更无须因此而对中国前途失去信心。但是,一切负责任的知识分子和宣传媒介,善用自己的“话语权”,对社会大众进行思想启蒙仍然是十分必要的。

  ——兼论舆论话语权的导向性和正当性

  康良

  在笔者看来,“郎顾之争”是必然要来的。没有它,也会有“王张之争”、“李赵之争”。这是由中国25年来改革逐步深化后必然产生的一个利益和思想冲突——宏观调控与微观搞活之间的冲突决定的。这场近年来少见的冲突正反映了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的进步。因此,不论双方或各方观点如何,相信“真理越辩越明”,而改革也将继续前行而不可逆转。

  然则,虽说“郎顾之争”论争双方的“主将”们,大抵还是自觉守住了理性和宽容的底线,没有让论争出现“失控”状态,但“没有近忧,必有远虑”。从论争各方以及网上五花八门的言论,笔者还是有些忧虑,那就是,我们的许多论者,或因为信息与知识的缺失,或因为偏见和成见的固化,而对历史和现实存在严重误解。由此而生的诸多不实言论和不良建议,倘若得到决策者的误读,则国家目前的好趋势必定深受其害。因此,不论近忧,还是远虑,笔者言之在喉,不吐不快。虽人微言轻,再次斗胆说说何妨。

  利益立场与思想观点

  表面看,“郎顾之争”及其引起的大争论,只是各方对改革方向和方法的观点不同而引起的“口舌之争”。但事实,这“口舌之争”的背后,是一场典型的利益和立场之争,是对代表全民利益的政府及代表全民权益的国有企业与代表千千万万白手起家,辛苦奋斗的个体创业者利益的民营企业,在改革深化过程中,因现有经济政策、分配政策而受到的不同影响的不同解读和差别判断。在此基础上,双方因为对利益分配“不均”以及“阶层”立场的看法不同,导致了思想和观点冲突。

  笔者认为,要了解这场论争的实质,首先须得从利益和立场来讲。

  众所周知,当前的我国,社会形态处于“强政府、弱社会”的基本格局。在这种格局下,政府以及代表政府行使对全民利益控制权的国有企业,客观上仍在力量对比和冲突中处于优势,但这种“先天优势”,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不断膨胀的民间社会力量,包括其中的关键力量外资企业和中国民营企业力量的挑战而出现弱化趋势。尽管如此,政府及其掌控并凭以政策工具的国企,由于顶着维护全民利益的招牌,较之一心为“一己之利”而努力的民营及外资企业,当然更容易为广大百姓和社会大众所支持。在舆论“话语权”先天不足,在社会思潮后天不利的现实环境下,由于不得不唯政策“马首是瞻”的微观主体——民营企业,与把握着宏观政策主导权的政府及国有企业,两者之间的力量对比一开始就不是平等的。因此,长期以来,面对种种不利于己的政策,民营企业始终只有忍气吞声,被迫在现行体制和政策的夹缝中求得生存。他们虽然有自己的利益需求、立场观点,但却改变不了时势变迁的大格局。但也正因为如此,在没有什么依靠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只能靠自己的努力,靠对市场的把握能力,累积自身的实力。这导致了民营企业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仍然具有超乎国有企业许多的适应和应变能力。

  民营企业被广为诟病的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思想和行为是被残酷的现实逼出来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不难看到,为了生存和发展,在缺少“话语权”的时代背景下,长期以来,民营企业默默的靠自己的能力和努力生存着,也默默的发展着。而在这默默的20年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力量对比,事实上一直在发生着此消彼长的变化。直到今天,我们猛然发现,原来其中的一些人,已成就“霸业”和“气候”。他们不仅无惧国有企业乃至外企的竞争,甚至已拥有兼并国企击败外企的雄厚实力,包括人才、技术和资本。

  我们还发现,对利益的坚持和追求,对事业发展的渴望,以及在市场竞争中“不进则死”的现实压力,都逼着民营企业不得不寻找和把握各种商业机会,其中,包括因政策缺失和法律缺失而带来的机会。而这种趋势演化的结果,是为国有企业以及仍然视国有企业为“亲信子弟兵”的人民政府和因民营企业介入后实施冗员裁撤导致失业的社会大众所震惊。原来,“国退民进”,“国有民营”的结果,是要以自身利益的损失和社会地位的下跌为代价的。在利益和尊严面前,人们有理由奋起抗争,而不管是对是错,谁是谁非。于是思想和观点的冲突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大众利益与企业利益

  我们看到,在这场前所未有的论争中,截止今天,真正的“失语者”是政府。但政府的“失语”恰恰是正确的。作为规则的制定和维护者,政府应该是论争中的“中立者”,这没有错。但政府却能够,也应该从这场论争中吸取营养。

  “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思想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必然要以维护社会大众利益为优先目标。这一政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也毋庸置疑。然而,如何才能确保社会大众利益得到长久的保全?这却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表面上,在总利益不变的前提下,大众利益与企业利益是冲突的,此消彼长的。因此,政策应对此加以调节,以维持一定程度的均衡。然而,“利益均衡点”在那里?怎样分配才是各方都能接受的“利用均衡点”?要找到它是很难的,想控制它更难。因此,几乎可以说,大众利益和企业利益永远不会有一个“利用均衡点”,这就要求我们跳出这个框框条条,寻找另外一个均衡点,笔者称之为“社会均衡点”。

  什么是“社会均衡点”?依笔者看来,简言之就是能够让社会各阶层“乐业安居”的分配政策。我认为,这首先要坚持我们一向倡导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以及“能者多得”的分配观念。只有在全社会树立这样一种“正气”,并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推动、维护这种观念,才有可能在迅速变革的社会中找到一个“社会均衡点”,也才有可能最终最大限度消除社会的不公平现象。

  此外,必须让社会大众明白,资本也是劳动的结果,是物化的劳动。资本的投入是有风险的,它获得较高的收益是正常的。资本还是经济活动的润滑剂,资本的逐利本性决定了资本是“闲不住”的,有孔必钻的。我们可以不感谢资本的贡献,但也不该指责资本的这一“德性”及其正当性。作为政府,不仅不该指责资本的逐利本性,而且应该鼓励并采取政策保护措施,促进资本活动的进行。如此,社会才有活力,“社会均衡点”才能不断攀高,人民生活水平才能不断攀升。如此,经济与社会才能不断进步。

  综观经济改革25年来的中国社会,大概没有几个人能够否认民营资本的巨大贡献。仅以中国当前存在的日益严重的就业问题为例,大概没有几个人可以否认,民营资本的重大作用。遗憾的是,当民营资本的主体——民营企业为了自身发展,采取一些商业和市场手段,去维护和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尤其当这一追求过程所必然导致的对国有企业和原有社会分配体系产生巨大冲击的时候,社会大众似乎忘了这些极大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微观主体的贡献,而听任一些人,对其大加鞭挞,极尽攻击乃至诋毁之能事。许多人不能客观的看到,民营企业出现的种种问题,其根源正是转型社会中因为旧的制度被更替,新的制度尚未规范所必然要产生的。民营企业只是充分发挥资本追求利润的本性,利用现有制度和规则所存在的缺失,去合理获取自身利益而已,但就是这样的行为,已不能得到社会大众乃至许多所谓有良知的学院知识分子的谅解。笔者不仅要问,如果你是民营企业家,你将会怎么做?如果你认为民营企业家做得不对,请问,他应该怎样做?

  众所周知,企业是也必须是以利润为最大追求目标的,这和打仗是以求必胜为基本目标是一样的。然而,国有企业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有企业之名,无企业之实,它天生就被赋予了超乎企业责任的使命,即部分行使国家政策的职责。这注定了国有企业根本无法完全按照市场的基本规律开展经营活动。笔者断言,在没有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之前,国有企业想要有正常的企业经营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此,则国有企业的声势日下,是必然的。如果我们继续天真的把维护社会大众利益的神圣使命继续赋予它,既是勉为其难,也是缘木求鱼。

  政府理想与企业现实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制定、出台和维护合理可行的政策是其根本职责所在。然而,政策制定如果不能兼顾市场现实,则政策永远是一张引导人们理想方向的“旧船票”,甚至只是一张制造社会幻想的“空头支票”而已。

  政府固然是“为人民服务”的,为全体人民负责的。但企业则不然。主观上,企业只须为自己的股东、员工和客户负责。人民是个既广且泛的概念,但股东、员工和客户则不然,他们是有名有姓,可以追根问底的一个有限有形的群体。相对于“人民”而言,它要具体得多,形象得多,也“难缠”得多。因此,企业的压力要比政府大得多,也因此,企业要比政府现实得多。

  企业当然会有自己的理想,企业也当然应该要有自己的理想。但企业的理想必须也必定要建立在市场现实的基础上。在追求企业的利益过程中,企业难免要与政府的理想相冲突。但这种冲突并非不可回避,更非你死我活,除非,政府非要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可,去投资大办企业,与民争利。如果这样,政府就已违背了她“为全体人民服务和负责”的职责,则夫复何言?!

  我们认为,一个理想的政府,首先应该是恪守职责和勇于负责的政府。其次应该是一个与时俱进,善于适时适度调整政策的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政策的好坏及其执行力度,正是衡量政府好坏的重要标准。而什么样的政策才是好的?笔者坚信,两千多年前司马迁说过的一句话可以非常恰当的作为评价标准:

  “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

  司马迁这一旨在倡导执政者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听任并尊重私人进行生产和贸易活动,不抑制甚至不过多干预商业经营,坚决不与民争利的经济思想,在当前也仍然是极有现实意义的政策主张。这种主张的现实合理性集中体现在对人民创造力的激发和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维护上。在这样的政策主张引导下,企业将可以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开展各项经营活动。而政府则可以经由税收的征取,获取调节社会活动和分配的财政收入,而人民则可以分享到企业创造的价值和成果。这实在是一个三方得利的制度安排。因此,如果我们认为民营企业是现今社会发展和稳定所必须的,其贡献是巨大的,那么,我们对这一相对“弱势团体”予以适当的政策扶持是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然而,我们遗憾的看到,事实并非如此,事实绝非如此!事实从未如此。

  舆论导向与观念启蒙

  张维迎在新近文章中,以其敏锐而深刻的知觉,明白指出,“在去年以及更早一些时候,有人就提出了企业家的原罪问题,最近,郎咸平等又在社会上、舆论界掀起了一股妖魔化、丑化整个中国企业家队伍的言论。他们将民营企业的发展看作是民营企业家盗窃国有资产的过程,还有一部分言论甚至认为中国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全部错了。”

  而周其仁则在他的《我为什么要回应郎咸平》的访谈中,明白指出,“要知道郎咸平现在讨论的是国家体制,要是真按他的路线走,我自己连一句话也不曾讲过,到时候何处去找后悔药?”

  本刊特约记者黄炎人在他的《规则至上:为了市场秩序》一文中也表示,“作为一个关心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尤其关心中国最大多数百姓福祉的普通人,本人很想附和他们的言论以助声势,但理性分析和冷静思考后,本人很遗憾的发现,他们中的多数人是带着情绪在说话,带着成见甚至偏见在评判,由此,本人认为他们得出的是似是而非的结论。本人无法肯定和附和已然被误导的大众,不论本人对他们是何等的尊重和理解。”

  可见,舆论导向对于不明就里的社会大众而言具有明显的误导作用,社会大众的盲从心理、激愤情绪如果演化成被当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基础,那将是我们社会和国家的巨大悲哀。有鉴于此,有良知的有智之士应不惜得到他们的漫骂,为坚持真理而挺身而出,为了更长久和更广泛的社会大众利益,心平气和的对那些情绪激昂的漫骂自己的人,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附和甚至误导他们的情绪。

  我们的宣传媒介,应珍惜自己的“话语权”,本着客观、理性、公正和尊重事实的原则,为处于蒙顿状态的社会大众,指点迷津,引导社会大众,客观、理性的看待社会存在的各种问题。而不是煽风点火,惟恐天下不乱,滥用自己的导向性,从而丧失自己的正当性。

  客观的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愈演愈烈,企图通过蒙蔽大众视听以利用社会大众的不满情绪已越来越不可能。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我们善良和坚忍的大众,远没有我们想象和希望的那样,可以不受影响的经由自己的判断,选择和支持一条真正符合自身长远及根本利益的道路。在这样的情形下,知识分子和宣传媒介可谓任重而道远。我们脚下必走和该走的路,还长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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