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户籍新政”叫停与外来人口“原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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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 00:21 人民网 | |||||||||
网友:刘利军 8月20日,郑州市暂停自2003年8月以来实施的以“投亲靠友”为代表的“户籍新政”。给出的理由是:人口的迅速增加致使城市交通拥挤,教育资源急剧紧张,社会保障部门压力增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发案数量增加,城市治安压力加大,人口增加后患病人员增加将给医疗行业带来压力等等(据9月1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人口增加带来一定的压力是必然的。莫非郑州市当初制定政策之时没能考虑到人口增加可能带来的压力?是没有考虑,还是没能考虑周全?不管是哪一种原因,如今的政策叫停都会让人对当初政策制定时是否具有理性表示怀疑。 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制定一项关系“城计民生”的政策,必须首先保证政策理性。政策制定之时,必须充分考虑到新的政策所可能产生的正负效应,既不夸大积极作用,也不回避负面影响,权衡利弊,三思而行。只有这样,政策出台之后才能具有生命力。而郑州市这项“户籍新政”实施一年就骤然叫停,其“生命力”着实让人不敢恭维。笔者理解郑州市的现实难处,却不能回避一个事实:这样的“短命”政策在某些方面失去了应具备的理性,而这样的“朝令夕改”,将会损害政府信誉。 但是,比这更让人揪心的是郑州市叫停“户籍新政”的理由。郑州市没有对政府部门在城市建设、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各个方面建设不力、投入不足进行反思,而把各个方面的压力增大全部“归罪”于人口增加,并以此作为叫停新政的充分理由,在笔者看来,这就等于是在认定外来人口具有“原罪”。 实际上,外来人口在城市遭受不公平待遇已是不争的事实:暂住证违法,仍有一些城市继续要求外来人员办理;一些公共场所,明确标识“外来人员不得入内”;外来人员一人违法,将引发外来人员就是素质低的论断;外来人员的命不值钱,同样是一起致人死命的交通事故,陪付标准会因死者身份不同而大相径庭;在相当一些地方,相当一部分城里人有外来人口就是“素质低”,品德差的潜意识……所有这些因素促成了一种认识:外来人员就是社会不安定因素,就是治安案件高发群体,就是社会危机的制造者,就是万恶之源。 所有这些都可能从郑州市这次叫停“户籍新政”的理由中找到佐证:交通拥挤与城市公用事业建设投入滞后有直接关系,而人口增长不过是诱因;投入不足是造成教育资源紧张根本原因,而人口增加则是发展必然;社会保障本是政府的份内职责,岂能归罪于人口增加?人口多少与犯罪数量并非就成正比,外来人口增加当然不是治安压力加大的必要条件;人口增加使得医疗谋利机会增加,谋利机会怎么反倒成了压力? 笔者丝毫没有借题发挥的意思,这种倾向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必须保持应有的理性,也理应为自己出台的任何一项政策负责,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人口增加所带来的压力也理应由政府部门积极寻求对策,加以消化。就算是城市建设与发展存在现实压力不能解决之时,也不应将矛头乱指。真正文明与开放的城市更应博大和宽容,因为,人生来就应平等,没有人具有原罪。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