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的“民意否决”为何会受到民意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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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 12:04 中国经济时报 | ||||||||||
-孙立忠 今年8月份,老河口市对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开展长达一个月的民主测评,结果9名干部被宣布“民意较差”而免职或降职。但是,这一次打着“民意”、“投票”等旗号的尝试,却还是受到人们质疑。人们质疑的是,在这次改革中,民意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表达和尊重?所谓的“民意否决”代表着谁的“民意”?在缺乏必要的监督措施下,“民意罢官”是
按理说,在倾听民意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民意否决”是应得到人们的欢呼的。质疑的出现,只能说明这种“民意否决”在程序、操作等方面出现了问题。 在老河口市的“民意否决”中,只有在几个人数比较少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才能都可参加投票,而在大单位,则只有中层以上干部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才能参加测评。早在两千多年前,孟子就讲过民意否决的办法,“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孟子的办法是要人们谨慎从事,不能偏听偏信。而老河口市的“民意否决”,大约只是“诸大夫”曰不可,是应该“勿听”的。只在中层以上干部中征求的“民意”,其实只是官意,其失真的概率要高得多。倘若一把手对自己的某个副手看不顺眼,可以较轻松地利用其权力干预“民意”,让异己下台,因为一把手可以许诺给中层们以升官等好处,而被排斥者则没有这样的条件。这或许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并非没有可能。 民意是个不太好“界定”的东西,多大范围的民意才可算有效的民意,是一个小部门的,还是整个单位的,或者是应延伸到整个社会?这在现实操作中还比较模糊。这也就给了某些地方以借口,让其可根据自己的利益任意划定民意的范围。但可以肯定地说,小单位内部的民意并不见得是真正的民意,一个单位如果大搞乱收费,其领导可能会因单位的高福利而让其下属满意,但老百姓就不会满意了。所以,民意范围的划定可谓至关重要。 民意否决,其本义是为了公开公正,体现群众意志,让被否决者心服口服。但老河口市在操作中,除了普通群众无缘投票、单位职工亦无法充分表达意见外,不但投票结果秘而不宣,而且除了相关的数字之外,也没有向群众公布在此次民主测评中被免职、降职或者调整岗位者的名单。如此缺乏透明度的“民意否决”受到人们质疑,认为可能是一场“政治秀”,包括被降职者怀疑是被领导打击报复,都是在情理之中的。 与“民意否决”相类似的还有某些“竞争上岗”。我曾亲眼目睹过某单位的竞争上岗,其规则是首先让竞选者上台演讲,然后单位所有的人投票,然后公布竞争结果。这里的投票倒是单位全体人员都可以投,看起来似乎是公正的。然而且慢,其投票的结果并不现场公布,知道者只有那数个领导,而且其在竞争前领导还找其意欲提拔者谈话,而最终的结果也是这些人全部竞争成功。这也是所谓的征求民意了,但这民意却已完全被强奸,某些领导完全是在借民意实现自己的官意。显然,某些领导其实并不太相信民意,他们更相信集中,但当其假装听取过了民意之后,群情汹涌、民意激愤,又有什么用呢? 因此,要让“民意否决”让人信服,一方面要科学界定民意的范围,这种界定,不能由某几个领导说了算,而应通过听证等形式由公众决定;另一方面必须要让操作公开透明,不能让民意成为暗箱操作的挡箭牌。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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