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师是一辈子的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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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 11:58 中国经济时报 | |||||||||
-王若山 北京一所学校制定14条校规,引起校园内外不少议论。看2004年9月13日《北京青年报》的有关报道,大多是从教育方法的角度提出不同看法。如果从对青少年一生的成长这个长远角度来分析问题,就可以明显看出,校方这些规定及其处理办法,存在问题。
这些规定的具体条文,相当一部分内容是把尊敬老师细化。具体表现就是不准喊老师的名字,不准给老师起“绰号”,上课不准做小动作,不准看别的书,等等。如果有了这些表现,就要如何如何处理。这实际上是把课堂教育简单化,把青少年成人化,完全违背教育规律。在中小学阶段,一个好的老师上课,首先注意调动课堂气氛,培养学生的注意力。学生注意力能不能集中,能集中多长时间,基本上与老师的调节能力成正比。老师本来就有维持课堂秩序的任务。指望靠一纸规定或者几种处罚就可以使课堂成为老师太太平平的“一言堂”,这不是教育,就是行政命令。而这,却恰恰是教育的大忌。 从对青少年一生的成长来看,学校的这些手段,只会徒然增加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厌学情绪,不利于他们的心理健康,更不利于他们顺利完成学习任务。我们喜欢听话的人喜欢惯了,一看到不循规矩的学生,就想如何来整治他。这种心理,并不健康。何况一个人在课堂上走神,原因本来就多种多样,或者不如说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根本无需大惊小怪。著名如鲁迅,他在三味书屋读书,最得意的回忆却是“画画儿,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最成片断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他自己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津津有味地说,“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这还是在纪律甚严的私塾。到了公办学校兴起之后,情况如何呢?曹聚仁先生《中国学术思想史随笔》有一段回忆:“我在杭州一师时期,恨透了夏 尊师,因为我辛辛苦苦积了一点钱,买了一部《三国演义》,一部《水浒传》,都给他没收了去。我们诅咒他,叫他‘夏木瓜’。”曹先生还说,“我跟夏师成为知己,乃是他离开一师,在上海的事。台北有一位陈慧剑其人,他写了一部《弘一法师传》,说我们奉弘一为神明,尊敬夏 尊为贤者,真是说梦话。”可见,一个人小时候有点调皮,不大听老师的话,因为某件事情而不喜欢某老师,甚至“恨透了”他,给他起绰号并且“诅咒”他,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到了后来,照样可以成为“知己”。但是,如果当时学校采取“高压政策”,不但严厉处分其本人,而且惊动其家长,闹得人家一家为此不得安宁,恐怕学生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这样的老师,还不如说是统治在课堂内外的一种“暴君”。要人尊敬,难上加难。 尊师是一辈子的事。在学校学习的时候,他很可能心里并不懂什么叫尊师,只是跟在别人后面依样画葫芦。等到他个性被抹煞殆尽,养成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坏习惯走上社会的时候,再来检讨学校教育的得失,这种损失,对一个人而言,一辈子没法弥补;对国家而言,一代人深受影响。从这个角度看问题,也许心胸会开阔一些。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