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优越地位并非天成 教师节应该反思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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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 10:36 南方都市报 | ||||||||||
■中国观察之邓正来专栏 自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9月10日确定为教师节后,“教师节”在中国实施已逾20年了。作为一名教师,我与其他同行一样,为能够享有社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这种崇高荣誉而感到骄傲,为能够从那些来自学生的贺卡和鲜花中享受到“感谢”和“爱”而感到自己的价值和意义。
但是,我个人认为,在中国恢复正常教育20多年以后的今天,伴随着中国各种情势的变化和发展,我们必须对“教师节”的含义加以重新审视。 众所周知,自1957年“反右运动”以后,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极左思想的影响下,教师的地位以及教育的事业蒙受了严重的摧残。正是为了矫正上述情势,为了重新动员全社会尊重教师,并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同时也是为了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以及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才重新确定了“教师节”。但是,从当下的情势来看,尊重知识的问题已然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甚至连象征“知识”的学位都演化成了稀缺资源,因而作为一项职业,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据此,我们需要追问的是,在当下教师这项职业已经达到甚至高于其他职业的地位的情势中,在当下各种学术腐败现象充斥教育领域的情势中,教师这项职业是否还“当然”具有比任何其他职业更优越的道德地位呢?或者说,教师是否还能够仅凭其教师“身份”就“当然”享受来自学生的“感谢”和来自社会的“尊重”呢? 我认为,木匠的职业内容是做好家具,而教师的职业内容就是“教书育人”,并不当然具有比任何其他职业更高的道德性,因而任何教师都不能够当然地享受来自学生的“感谢”和来自社会的“尊重”。因为我们知道,“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本分,一如做好家具是木匠的本分一般。因此,教师是否应当享受来自学生的“感谢”和来自社会的“尊重”,完全取决于每个具体的教师其“教书育人”工作是否能够令学生和社会感到满意,完全取决于每个具体的教师是否担当了教师应当担当的“师表”作用。显而易见,这就要求每个教师都必须对自己的教育工作是否应当得到学生和社会的尊重和感谢,进行反思和检讨。 就“教师节”而言,上述所论也意味着,从现在开始,每一年的“教师节”,不应当仅仅是教师获得“感谢”和“鲜花”的节日了,而且也应当是教师必须对自己的教育工作进行最严肃的反思和检讨的时刻;换言之,“教师节”既是人民和社会赋予教师的一项崇高荣誉,也应当是人民和社会为教师反思和检讨自己的教育工作所设立的一个时刻和一项评判标准。正是经由这一对“教师节”认识的转变,才能真正地在教师中确立起一种与其他职业相同的职业道德。 最后,让我们——作为教师中的一员——从现在开始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教师节”的存在,不仅会因为我们出色的教育工作而使我们得到鲜花和掌声,而且也同样会因为我们的失职和错误而使我们背上耻辱的名声。 本期专栏作者 邓正来: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教授 曹林:《中国青年报》编辑 本版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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