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了动物园公益属性 由民意做主便顺理成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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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 09:32 京华时报 | |||||||||
祝俊初 新闻主体:建设部近日公布了修改后的《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根据规定,动物园的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论证结果应当公示。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动物园搬迁一事暂时要缓一缓,如果到了决策阶段,肯定会邀请市民参与听证。
联想到近年来一些城市纷纷实施或拟议动物园整体或部分搬迁,以及在企业资本和行政权力联袂主宰下摇身一变、由公转私的“野生动物园”,新增规定的针对性一目了然。笔者认为,新规的最大价值在于确认了城市动物园的公益属性。 为谁、因何目的而存在,是城市动物园的根本所在。对理想主义的动物保护者来说,往往连城市动物园本身也难接受,他们主张动物理当自由而非利人。不过现实中的城市动物园完全出自利人却是不争的事实,这源于其强大的科普、教育、娱乐等社会功能。 对此,笔者的基本看法是,城市动物园只能由政府以公共产品的方式提供,其利人的社会功能只能定位于公益层面。“画地为牢”这种对野生动物“自然权利”的有限剥夺只能基于公众需要,因为任何出于牟利而圈养野生动物的做法,都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要求背道而驰。因公益而存在,城市动物园的主权归属也一目了然,那就是公众。 确定了公益属性,城市动物园建设由民意做主便顺理成章。民主决策应是根本原则,像媒体曾报道的昆明动物园的处理方法显然不妥———未经专家论证、未经建设和园林等部门审批、更未告知公众,政府意志径直迈过公众意愿和专家意见,便作出了将其卖给一家企业的决策。 反观,在今年源起北京市两会的北京动物园搬迁动议上,一种最符合其公益存在的民意做主局面业已形成,看似久拖未决、缺乏效率,实为公众声音左右局势。围绕诸如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动物福利等问题,政府、专家、公众的说法纷纭杂呈,交锋碰撞得令人眼花缭乱,然细瞧却有一条清晰的主线:政府是公众的政府,专家是公众的一员,公众的选择将是最后的选择。 如果说,昆明动物园在卖与不卖的决策上留下的教训、北京动物园在搬与不搬的决策上形成的启迪,对全国所有城市动物园的建设还仅起“软约束”作用的话,建设部的新规无疑等于将“软约束”变成了制度性的“硬约束”,以确保如此价值取向得到落实:城市动物园只应因公益性而存在,如何建设在根本上要由公众公断,而不能由政府独断、专家专断、资本武断。 《京华时报》 (2004年9月8日第A03版)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