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上调缺少充分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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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 08:37 京华时报 | |||||||||
新闻主体:昨天上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电价听证会。北京市电力公司对居民用电价格提出了两个上调方案。 电力供应部门涨价的理由似乎很充分:市场经济嘛!出现了供不应求、原材料涨价、设备老化需要维护等问题,就应该提高电价。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
目前,电力公司在一个城市中多为“仅此一家”,它所处的市场是“垄断市场”。而市场机制的作用是需要通过竞争来发生的,当垄断力量阻碍了竞争时,市场机制就会失灵。在这种状态下,垄断产品的价格并非由供求自发调节。 为了缓解电力紧缺的矛盾,通过价格调节来强化人们的节电意识确实有一定道理,但提价形成的超额收益不应成为电力部门利润的来源,而应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对提价部分进行再分配或转移支付。因为垄断的暴利带来的只能是企业的惰性,并且常常会导致挥霍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前不久公布的对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审计报告已经说明了这一点。电力部门更应通过节约非生产性费用、降低管理成本,来弥补因原料涨价、维护设备造成的资金缺口,而不是寄望于涨价。 此外,价格调节手段应该是多方向的。前几年电力供应充足甚至溢余时,电力部门往往对用电大户给以一定的返还奖励,如今能否对节电用户也给以奖励?如果今后电力有剩余时,是否也要考虑降价? 顾一冰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