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本身就属政策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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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 08:36 京华时报 | |||||||||
新闻主体:据《新京报》报道,今秋开学之际,北京市的一些学校除收取高达数千元的“捐资助学费”、“实验班费”外,还有全年多套的校服费、教具费等多项收费。而这种种额外收费项目,校方都在交费通知上专栏注明“自愿原则”。大部分学生家长对此颇有异议。 “自愿”这个词,看似颇具行为的民主性与自由度,但在很多时候其实不然。如果
显而易见,个别学校之所以能够轻易地向学生家长多收、乱收费用,问题就出在“自愿”二字上。“一费制”政策中规定的“自愿项目”本身,即为某些学校提供了作弊之便。尽管这些学校的做法实属事实上“必须”收费,但却因贴着“自愿”的标签而使收费变得师出有名、冠冕堂皇。那些被“自愿”暗算了的家长们,才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可以说,今秋刚开始实施“一费制”,就出现了上述状况,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政策规定中的“自愿项目”所致。因此,笔者以为,有关部门在制定涉及收费的政策时,对每项每款都应作出明确限定,哪些项目必须收,哪些项目坚决不准收,都要固定下来。而不能让某些条款存在“可左可右”的模糊含义,更不能让“自愿”之类的“灵活性”条款给投机者留下可钻的漏洞。 马赛克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