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问题就怀疑门槛高--不该发出的怀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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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17:41 中国青年报 | |||||||||
宋征 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将于9月18日开始,从2002年起,我国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应当说司法考试的实行对提高我国司法职业队伍的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司法机关在考试中的通过率始终不高,以至一些司法机关出现了司法官断档的局面,尤其是西部等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情况就更为严重。面对这种状况,司法系统的很多人发出了要降低司法考试门槛的
出了一些问题,就怀疑起门槛高,笔者认为这种讨论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这对司法考试制度的发展是不利的。 从世界范围来看,在英美法系国家,要成为一名司法官,除了要通过竞争激烈的律师资格考试外,根据不同级别,还要求有长短不等的律师执业经历;在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则要通过两次司法考试,其中第一次的通过率则更是低得惊人,往往只有1%到3%,比我国每年10%的通过率显然是低多了。另外从参加考试的学历条件来看,国外基本上都要求要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而我国只是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即可,并不要求必须是法律专业,而且很多地方还放宽至法律专业专科。因此,无论是从考试的通过率来看,还是从考试资格以及其他任命条件来看,我国司法考试的门槛都不高。 目前司法机关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少,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数少,西部部分司法机关面临司法官断档的严重局面等。我认为出现这些问题,并不是司法考试门槛高惹的祸,而是其他配套制度没有跟上导致的问题。 我国司法考试从2002年起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从有关资料来看,共有近五万人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除少数通过者原来就在司法机关工作外,大部分人则在律所、公司和其他机关工作,他们渴望成为一名司法官,但司法机关的大门却向他们紧闭。更有甚者,手捧着人人羡慕的资格证书,却要为生计到处奔波。再看看司法机关却要为司法官的断档愁眉不展,这种丰裕与不足的并存也算得上是中国特色的怪现状了。 这就看得很清楚了,断档问题不在降低考试门槛,而在于司法部门如何向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敞开大门,这就需要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比如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降低司法官的员额;司法机关招录人员时应面向社会,面向全国;对有相当执业经历的律师可以直接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对到西部司法机关工作的人员给予政策倾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我国司法考试的门槛还将不断提高,这是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司法官设定较高的职业准入门槛,这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基本要求。希望怀疑门槛过高的声音不要再发出。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