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缘何中消协斗“霸王” 只开花不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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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0:47 中华工商时报 | |||||||||
单士兵 中消协又发威了。中消协公开点评了当前我国金融领域存在的六大“霸王条款”。这是中消协2004年度公开点评的第一个项目,也是中消协今年再度公开向“霸王条款”发出的通缉令。而且,中消协还同时宣布,将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短信、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
———《北京青年报》 什么是“霸王条款”?就是一些行业中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既然是不平等,也就是不合理的,是侵害“上帝”们的合法权益的。正因如此,每当中消协点评“霸王条款”,都备受关注。 遗憾的是,中消协点评“霸王条款”,其“霸王地位”仍然难以撼动。那么,原因何在呢? 原来,即便是消费者认识到自己合法权益受损,但由于消费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境地,靠自身也无力实现有效维权。而对于我国各级消协来说,由于其脱胎于行政机构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不像国际上那些由大多数消费者民间自发组织的消协,拥有大量的会员,消协甚至可以通过自己支持的议员来影响立法。 那么,到底要如何来和“霸王条款”进行博弈呢?我以为,在许多领域,商品的生产者及经营者与消费者都处于不平等地位,这样,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对商品经营的信息占有要远远超过消费者,特别是生产经营者相对于分散孤立的消费者来说,更容易形成有效的组织,形成一定范围内的垄断。这样,商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就会形成的一些垄断行业和行规,也就形成了“霸王条款”。 看来,铲除“霸王条款”,最重要的就是打破垄断,让更多的商家参与到竞争中来,从而使商品生产者及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处于相对信息对等的地位。事实上,“霸王条款”本身就背离了市场经济按照价值规律办事的要求,是一种不诚信经济,这种无视公平和正义的现象,与特定时期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 可见,当前,只有通过制度和法律的不断完善,来不断缩减“霸王条款”的存在空间,从这个意义看,中消协的点评,起到的作用就是为制度与法律的完善提供蓝本。当那些“霸王条款”曝光后,在强大的舆论压力和社会压力之下,可以促进相关消费格式条款的听证和立法工作。也只有这样,当“霸王条款”不符合制度和法律的规范,相关部门在铲除“霸王条款”时,有了相应的法律依据,也就能真正“硬气”起来。 我想,中消协历次的公开点评,让“霸王条款”曝光,应该催发相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也是法制经济。也只有通过打破垄断,依法铲除“霸王条款”的生存空间。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