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新兴医院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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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 09:34 光明日报 | |||||||||
荆时光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酒好也怕巷子深”的问题摆在了商家面前。于是,广告数量越来越多,花样越变越新。明星因为拥有高知名度,所以商家不惜重金聘请他们做广告,通过“明星效应”,实现“眼球经济”。然而,不久前的“新兴医院现象”,却从另一方面引起了强烈而广泛的社会影响,引发了人们对明星广告行为的反思。
新兴医院广告事件发生后,媒体纷纷发表观点,有的认为应该建立“广告道德”,有的认为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还有的认为明星涉入虚假广告应承担民事责任。8月19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表公开信,建议明星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不做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明星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商家为了宣传产品,请明星做广告,本来无可厚非。而明星为此收取合法报酬,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明星做不符合实际的广告,违背社会公德;为金钱而做虚假广告,实际上就是欺骗行为。尽管我国《广告法》没有明确规定明星做广告的相关责任,但是明星做虚假广告误导了消费者,使消费者的权益和感情受到侵害,这是不能容许的。因此,杜绝此类现象,最直接的问题,就是明星能否正确对待自己的“名气”,加强道德自律,珍惜自己的名誉。 在这方面,许多老艺术家堪为榜样。他们在对待广告邀约时,体现了非常高的道德境界和人生品质。常香玉曾经数次拒绝商家的广告邀约,哪怕是巨额报酬,也不为所动。在她看来,自己的名气是党和人民给的,是艺术给的,所以万不能用名气去谋私利。 虽然德艺双馨的大师的境界不是每个明星都能达到,但是正确对待社会责任和个人经济利益的关系,珍视自己的名誉,却是每个明星都应当做到的。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相互依存的,在社会利益得以实现的前提下,追求正当的个人利益,合情合理合法。但是追求个人利益不能背弃社会责任,这是前提。作为公众人物,明星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更加注重自己在诚信方面的修养。如果“钱”字当头,一味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置道德责任于不顾,不仅辜负了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和厚爱,而且于德于法也是相悖的。其结果,必然是人格异化,名誉扫地。所以,拥有一定知名度的明星们,更要多一些责任心,多一些诚信素养,倍加珍惜自己的“名气”,有原则地使用“名气”。 当然,解决明星做虚假广告问题,不能仅仅仰仗于明星的道德自律,相应的法律法规,相应的规范、监督机制等更应及时到位。只有“软”“硬”兼施,明星虚假广告才会销声匿迹。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