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时评:激励型财政措施激励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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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 07:13 中国青年报 | |||||||||
童大焕 据8月27日《新京报》转自《南方都市报》的消息,从今年起,广东县域经济发展快、财政任务完成好的县级领导班子,最高可获奖励500万元,明年年初即可发放。 所谓激励型财政措施包括,对粤东、粤西、粤北山区所属县收入增幅超全省或三地
这样“合理合法”的官职收入,在今天的中国公务员体系中,可能绝无仅有。在这样的财政激励下,不发达地区的县长书记职位可能成为人人争相向往和争夺的“肥差”。 姑且不论如此重大的财政预算决议是否必须经过地方人大通过才合法,只说这个“激励型财政措施”本身可能导致什么样的结果。首先当然是制造官员之间的不公平分配体制。为什么广东的官员可以获得奖励,其他地方的官员不能? 其次,这个所谓的“激励型财政措施”向社会传递一个信息:多收税、财政任务完成得好,就是地方经济发展得快(但事实并非如此,这是早已被证明的常识);还有,只要任务完成得好,不光省财政和县财政可以分档次共享增益所得,而且县级领导班子每个人都可以从中分得高达50%的增量部分!也就是说,国家税收的增量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将堂而皇之地进入官员个人腰包! 这种“激励型财政措施”无异于要把官员都变成只问经济增长甚至只问财政收入的“企业家”。但是他们又与真正的企业家有本质的区别。 真正的企业家的能力,只能通过残酷又公平的市场检验。但是“官员企业家”却可以用权力这个强制性力量充分“展示”自己的“经济才能”——— 他可以通过种种与民争利的手法完成财政税收的高速增长,可以“逼农致富”强迫农民种地方税收收入高的农作物;他也可以通过大量拆迁和“经营城市”来制造需求、大幅度提高土地价格等增加财政和税收收入,而最后的成本则必须由当地百姓买单;他们甚至可以像一些不发达地区一样,大量引进高能耗污染的项目,来填充自己的政绩。他们甚至可以什么都不为,只在财政、税收收入上不惜代价地“加大征管力度”甚至寅吃卯粮……而类似一系列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做法,其最终结果,不是发展地方经济,而是让地方百姓和生态环境共同为任期有限的地方官员个人政绩和私人腰包买单。 我看,这样的“激励型财政政策”激励的只是短期行为,与科学的发展观背道而驰,与“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的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南辕北辙。实际上,还是在坚持甚至强化政府主导经济的老路。而这却是一条已经被证明的死胡同。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