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非公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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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19:12 《中国工商》 | |||||||||
○ 文/北京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常务副会长 宁长庆 2003年,北京市工商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逐步深入,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创建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经过七年的工作,文明单位这一社会公认的荣誉称号已为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出于内强管理、外树形象的需要,自觉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去年,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和市委统战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深入我会
2004年,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目标的关键一年。如何探索、实践工商联荣誉体系,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为此,今后我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市和区县工商联要从面向新世纪把首都建设成为精神文明“首善之区”的战略高度,从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高度,提高对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认识。市和区县工商联要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会长、书记负责制,设专、兼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要采取召开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创建工作研讨会和典型企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切实加大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使我会今年的创建工作在更大范围和更高起点上展开。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自觉地把企业自身的发展和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让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经济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使自己真正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规范内容 严格标准 继续坚持“深入发动、精心指导、典型引路、务求实效”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创建活动内容;以“双思教育”为龙头,以光彩事业、诚信宣言为两翼,以企业文化、党的建设为基础,在广大会员企业中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工商联系统文明单位条件》、《北京市工商联系统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程序》,并使创建活动更加规范化。市和区县工商联严格管理,严格标准,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即组织领导机制、人员责任机制、投入保障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凡参与创建活动的企业,要制定创建活动计划,设专人负责创建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不断推动企业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指导 重在建设 市和区县工商联要认真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持“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投身光彩事业,自觉遵守诚信宣言,深入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主动支持企业党、团和工会组织建设。正确处理对企业负责以及对社会负责的关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搞好国有经济的关系、尊重企业所有者的意愿与及加强企业党建的关系、维护所有者权益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寻求法制保障与依法经营的关系,帮助会员企业认清形势,提高素质,自觉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树立非公有制企业的良好形象。 明确分工 分级管理 市和区县工商联要深入落实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对“首都文明单位”和“北京市工商联系统文明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市工商联要加大对首都文明单位选拔力度,加强对其日常创建工作指导,使之更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各区县工商联要重点做好市工商联系统“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的选拔推荐工作,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帮助工商联系统的文明单位争创“首都文明单位”。对发生重大事件或有违反“五项否决条件”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为表彰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区县、市工商联拟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奖”的评选工作。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