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广告亟待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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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08:12 京华时报 | |||||||||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日通过媒体发出致社会名人、明星的公开信,呼吁他们珍惜自己的荣誉和形象,拒绝承做企业重金聘请的虚假和可能对消费者进行误导的广告。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名人明星广告越来越多,但存在许多问题。一些名人明星为了追求丰厚的报酬,在对商品的性能和功效没有亲身体验、没有调查甚至未做基本核实的情况下,完全按照广告制作商的要求,言之凿凿地向大众宣传产品的神奇作用,
规范名人明星广告,需要名人明星们加强道德自律,珍惜自己的名誉,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严格执行广告活动道德规范。名人明星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来自社会公众对其劳动成果的认可。正因为如此,名人明星们才更应该自重。如果只是为了赚取巨额酬金,滥用自己的社会影响力,甚至出卖自己的人格良心,必然遭到公众唾弃。 规范名人明星广告,还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制约。在国外,对明星广告限制得很严格。我国《广告法》虽然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但对名人明星在广告中的法律责任缺乏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明确名人明星在广告中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这样才能真正规范名人明星广告,也为消费者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创造条件。 摘编自新华社8月23日电 文/王学江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