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人职责到位需要创新思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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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 16:29 中评网 | |||||||||
周放生 十六大确立了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新的国资体制的核心是建立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简称国资机构),并明确国资机构要做到权利、责任、与义务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国资机构的建立,表明代表国家股东的出资人到位,从而结束了长期困扰我国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所有者缺位”的状态。这是建立现代
国资机构的建立仅仅意味着出资人机构的到位,并不代表出资人职责到位。出资人职责到位远比出资人机构到位要艰难得多,复杂得多,特别需要有创新思维。 其一,出资人职责到位要一体化行使股东各项权利。概括地说,股东权利有三项:选择经营者,重大决策和资本收益。细化之后,则有许多项,如,所出资企业的资本投入,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所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兼并、收购、清算、关闭、破产;对所出资企业的业绩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所出资企业的重大投资、融资、对外担保;对所出资企业委派股东代表、选聘董事,包括外部非执行董事、内部执行董事、独立董事,选聘监事,包括外部监事、内部监事;对所出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利润分配。看起来这些决策事项不仅内容不同,而且专业也不相同,似乎可以各自独立行使,但是无论是法律上、理论上,还是实践中的要求都恰恰相反,不但不能分割行使,而且必须形成有机的统一体。其原因就在于所有决策事项都是为了达到一个目标,即出资人权益最大化,增强所出资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市场经营活力,出资人职责行使与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行使有本质的区别。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是合规性管理、时点管理、过程管理。二是各项职责是各依其法,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各不相同,相互之间并无共同目标,不需要统一决策,而出资人职责到位切忌割裂,切忌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切忌分别决策。出资人统一决策要建立类似董事会决策的机制。 其二,出资人职责到位要总体把握,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到局部,从决策到执行。 首先要从宏观上明确国有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总体布局,这是其他所有制企业出资人所不需要考虑的。总体布局包括,国有经济分布的产业定位,即控制产业(国有独资企业)、战略产业(国有控股企业)、放开产业(市场优胜劣汰)、退出产业(无优势产业)、进入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明确战略产业的控股要求,放开产业的运行规则,退出产业的运作方式,进入产业的投入规模;明确各类产业中所出资企业的持股限定及股权结构。 其次要明确所出资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企业改革、改制、改组、改造的总体方案,由总体方案决定企业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组织结构、投资方向、投资规模、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主辅分离。 再次通过治理结构决策企业的重要事项,如投资、融资、合并、分立等,企业经营层负责具体执行。 其三,出资人职责到位要按照政府级次、产权级次进行管理。 出资人是指出资主体对所出资企业而言,因此必须明确出资人所出资企业的范围和边界,才能做到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到位。按照十六大精神,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均代表国家对本级政府所辖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即实行国家所有,分级出资或分级持股或分级产权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家国资委可依法对地方国资委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必要时,可统一配置资源,但应事先约定,国有国资委与地方国资委是平等的产权主体,可交叉持股,共同组织产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并构建治理结构。 国资委对本级政府所辖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时,就有章可遵循产权级次原则,即建立层级出资人制度。由于我国国有企业改制中的特殊背景所致,某些所出资企业的重要子公司的重要事项,超级由国资委直接审批外,其余均应按产权级次关系进行管理。按产权级次明确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国资委的主要职责在于事先明确决策的规则、程序和标准,然后去监督执法。这是国际通行规则。 出资人职责到位是需要长期探索而成的,是国资委职能转换的目标模式,观念转变创新思维是前提和保障。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