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地”狼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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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11:38 中评网 | |||||||||
中国农村改革从普通农民获得土地承包权开始,终将以大部分农民离开土地、一个农场主阶层崛起而结束。我们该以历史的眼光审视这个过程:农民将以什么样的方式离开土地?西欧近代史上的“圈地运动”会在中国复现吗? 事实上,“圈地”的狼烟在中国农村已经悄悄燃起……。
河北容城县容城镇上坡村在实行生产责任制时有1600多亩耕地,1983年开始,上坡村的党支部和村委会开始卖地,到1994年,有500来亩地被卖掉。农民1994年开始上访告状,结果之一是一个村民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抓,而审讯的焦点是:谁是上访的后台?(《南方周末》,1998,8,7) 1996年5月-7月,桂林市阳朔县福利镇枫林村的600亩一级基本农田被镇政府“租用”后变成了鳗业基地。农民在抗议过程中,有18人曾被关进县看守所。农民聘请的律师的调查材料说, 有54户农民没有地种了。(《南方周末》1998,8,7) 1993年,全国各级各类开发区2800多个,只有757个得到合法批准,其余为非法。 1986-1995年,全国净减少耕地7500万亩。在用途未变的耕地中,又有多少转到各类商人手中,变成资本化经营的农场,尚无确切统计数据。 耕地的流失,特别是普通农民丧失土地,早已引起高层严重关注,一系列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的政策随之出台。正在修订并即将颁行的土地管理法,堪称世界上最严厉的土地管理法。然而,中国执法系统的衰弱无能在土地管理方面亦无例外。1991-1994年,地方应报国务院的建设用地项目为1080件,实际只报202件。某市一个海岛开发用地22平方公里,用一个出让合同,但为了避开高层监督用了110个土地使用证。 问题不仅仅在于耕地总量的减少,更在于越来越多的农民丧失土地后找不到就业门路,沦为赤贫,并成为向中国现代化支付最大成本的一个最大的群体;而如果我们不很幸运,这个最大的群体很可能在某个时候成为现代化的最大的毁灭力量。 谁是最强有力的圈地者?普通农民--公地的“主人”,尽管人数多,但社会集团的力量从来不取决于集团人数的多少,因此他们只能是被掠夺者。公地的所有权要代理人来保护,而这个保护人在中国法定是乡村干部。农民集体的土地在中国被乡村干部所控制,这个控制权在土地承包制度下变成了一个土地的“发包权”。问题就出自这里。乡村干部实现自己的利益的最便捷的手段是加强对土地“发包权”的控制,于是,便发生了代理人监守自盗问题。这个代理人的力量强大无比,他们甚至可以借助强大的“专政”手段来对付那些土地的“主人”。普通农民对他们的监督几乎无从谈起,而中央政府实施监督的成本过于高昂,对他们也几乎无可奈何。中央政府规定第一轮土地承包期15年不变几乎普遍没有落实,而第二轮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遭受普遍的、顽强的反对。 经济学家近年对“圈地运动”有了重新评价,但不是肯定它的“公正”,而是肯定它在创造私有制中的作用。无疑,土地私有制的形成大大加快了欧美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并且它们还幸运地躲过了大的社会动乱。但是,难以保证一切大国都有这样的好运。 欧洲人的幸运在于被驱赶的农民可以到急剧扩张的工业部门就业,而掠夺土地者摇身一变成了现代农业资本家和现代土地出租者。眼下的中国似乎缺少那样的历史条件。中国的法律如果要阻挡现代农场主产生,无疑是不明智的;法律与历史规律相冲突时,法律是失败者。但是,我们的法律能否既不阻挡现代农场主的产生,又同时使这个过程稍稍人道一些?我们能否避免驶向现代化的中国之舟因为土地政策缺乏预见性而倾覆?能否借鉴台湾的土地改革经验而制定一个比较可行的“农地承包法”?我们该对这些问题作出负责任的回答。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