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干吗非得接受群众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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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07:13 中国青年报 | |||||||||
刘以宾 国资委副主任李毅中最近公布如下数据:中央企业负责人收入从2002年的25万元增加到2003年年初的35万元。后来虽然有所调整,但企业职工与负责人的收入差距仍然达13.5倍。
不少人为这种“透明”的做法叫好,认为国企老总与国企职工收入差距的倍数必须适当限制和控制,国企老总的收入水平必须完全向社会公开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笔者却以为,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 有报道说,国务院选择了6家中央企业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推出7个高管岗位,在全球范围内招聘高级管理人员。而广州则已先行一步,30家大型国企的49个高级职位面向全国招聘。 设身处地为那些有资格、有条件、有愿望参加应聘的企业家们想想:对于个人收入需接受群众监督、与本企业职工收入差距多少倍也需受国资委限制的做法,以及由此形成的这种社会共识,他们能理解、接受并习惯吗? 官员的收入无疑应该“透明”。而且包括坐什么车、住什么房、家庭财产、社会交往、8小时以外活动,甚至亲属子女是否从事与其职位权力有关的职业和活动等等,都必须全方位地接受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道理很浅显:因为他们的权力是群众赋予的,他们的收入以及消费,是全体纳税人供养的。百姓当然有资格、有权利“盯”着他们甚至罢免他们。 但职业经理人则不同。无论被看成“保姆”也好、“管家”也罢,他们是“老板”或董事会雇用来的,应由雇他们的人“盯”着。 从最基本的“人性”出发,包括国企老总在内的经理人,在价值取向上与资产所有者往往是矛盾的:所有者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防范风险,而经理人的目标则是个人职业收益最大化。二者在目标上达成一致的惟一途径是,所有者对经理人有效的选择、激励与制约。 作为国资委,理应有最大限度调动国企老总聪明才智、创造性和敬业精神的“秘方”,至于年薪给多少,依据的应是市场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评价。至于经理人与企业职工的收入差距以及职工心理平衡问题,也应毫无疑问地服从于资产的保值、增值。 如此看重国企老总与企业职工收入的差距,无疑与旧经济体制、旧企业管理方式的观念沉淀有关。旧体制下,厂长经理不可能建立一切对所有者或董事会负责的概念,而主要关注的是干群关系,包括防止收入差距过大、不搞特殊化等等。 可以稍显“冷漠”地说:国企老总无法对职工收入的合理性、合适性负完全之责。他的主要任务是,管理、经营好企业。 至于职工收入,一是有法律管着,二是国资委作为所有者,也必须会从调动职工积极性、实现国企持续发展出发,认真考虑职工收入的问题。更何况,国有资产应有它比私人资本更“高尚”的价值目标,国资所有者不可能像惟利是图的资本家那样千方百计克扣工人。 国资委以及公众之所以如此在乎国企老总与职工收入的差距,之所以如此强调国企老总收入公开的问题,与眼下国企老总的政府任命制有着直接联系。这不仅导致了角色定位的尴尬、价值取向的含混,也容易诱发攀比和心理不平衡。而且,这种界限不清,制约了国企老总的最佳选择,甚至酝酿了腐败问题。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