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的政府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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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 16:20 中评网 | |||||||||
一、新阶段改革的重点是政府改革 我国加入WTO,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从一年多的实践以及从未来几年的分析看,政府的改革将是改革的重点之一。这是中国市场化改革进程的需要,是加入WTO的需要,更是改革深化的需要。我国市场经济进入到今天,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们要按照国际通行的经济规则办事,要从制度安排上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或者彻底改变计划经济的“游戏规则”,
我们实行的是一条渐进改革之路,并取得了很大成功,然而也遗留了不少的问题。渐进改革的特点是:1、由外(体制外)向内(体制内)推进。传统体制的核心部分尚未真正触动;2、由易到难。浅水区可以摸着石头过河,现在的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后面剩下的都是以重大利益关系调整为主要任务的改革攻坚战,尤其是国企改革和政府改革;3、由上而下。以往是政府主导之下放权让利,现在需要政府自身的改革,那么现在主要由谁来推动这个改革;4、先经济后政治。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已滞后于经济改革,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再不改,既影响发展,也影响稳定。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中国民私营经济的崛起,中等收入群体不断形成和扩大,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各种市场交易、自由迁徙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市场化组织和社会性组织规模的日益扩大,各个社会群体都一方面希望政府放弃对某些领域的人为限定和控制,另一方面又希望政府提供他们所迫切需要的公共服务。这是改革的必然逻辑。 二、政企分开已越来越迫切,也越来越具复杂性 政企分开的问题,我们从改革一开始一直提到今天。为什么政府的职能转变一直滞后?这固然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因素有关,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育滞后有关,但深刻的原因在于,某些行政权力扩大的背后隐藏着政府部门的自身利益。分析某些腐败现象不断蔓延的原由,不难发现,腐败案件的频发与行政权力的授予和使用机制不健全有关,与缺乏民主监督和缺乏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有关。这就使得改革的某些既得利益集团反过来成为进一步改革的阻力。在利益的主导之下政府的职能转变是非常困难的。 问题已经看到了:一定程度的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集团化也是一个不争的客观存在。某些体制性和制度性腐败在不断蔓延,社会贫富差距有所扩大,近10年来的“三农”问题积重难返。我们面临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改革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诉求和越来越高的理性期待。 出路在哪儿?十六大报告讲的特别清楚,就是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的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取利益。 三、行政改革、政府改革、政治体制改革 何谓“政府改革”?目前的政府改革实际上是行政改革,或是政务改革。政府改革,说到底是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走向公共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在电子政务中干脆使用“客户关系管理”的概念)。有人认为,中国目前的改革仅限于政务改革或行政改革,甚至只停留在机构改革层面上,而非政府改革。实际上,现在的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整个社会秩序的扩展与重建,需要平衡各个利益群体的利益要求,需要越来越高超的政治技巧和技术支持。所以我也赞成“政府治理”、“政府制度创新”这两个比较中性的概念。从总体上说,目前我国的政府结构及整个政治体制本来不是为建立一个市场社会而设计和组建的。从一个传统计划社会中的政府到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的有效政府,这个过程有人也叫“政府改制”,也有人叫“政府再造”。这已具有体制转轨的特色。我认为,行政改革、政府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这三个概念是层层递进的关系。这么看,“政府改革”的提法比旨在提高效率的“行政改革”已经进了一步。 四、研究政府改革的重大问题 政府改革涉及的问题很多,也很复杂。我认为,以下的4个转变是当前和今后政府改革应当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 1、从政府主导型经济向市场主导型经济转变。从政府命令型经济到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再到市场主导型市场经济,这反映了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大过程。东亚国家,例如日本、韩国过去在很大程度上实行的是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韩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日本小泉内阁提出了结构改革的概念。适应WTO的需要,总结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的实践经验,我国应当尽快地从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向市场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方面转变。 2、从优先经济目标向优先社会目标转变。政府能否在经济的持续增长中有效地发挥作用,现在的实践看得很清楚,关键看能否妥善解决失业问题、收入分配问题、社会信用和市场秩序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解决得好,经济发展就有了可靠的社会环境,这些问题解决得不好,经济的增长就会有困难。 3、从审批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变。应当进一步大幅度的削减行政审批,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使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优化组合。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将政府管不了、管不好或者不应当管的事情,交给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去做。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完善立法,推动政府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竞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体系等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且通过电子政务等手段,实现政务公开,政情公开。 4、从行政控制体制向依法行政型体制转变。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自上而下的控制型特点。适应加入WTO的要求,应当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为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政府应该加强公正严明的立法和执法,规范社会各角色的行为,惩治违法行为。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