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强外汇管理对贸易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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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 11:34 中评网 | |||||||||
自从1998年九月以来,中国大地上打响了一场没有硝烟的外汇管理保卫战。九月中,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外汇外债管理、开展外汇外债检查的通知;之后,国家外汇管理局限期责令中国的外贸企业在十月底之前呈报非法滞留境外的外汇收入;十月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修订法律,将套汇骗购外汇行为列为和非法外汇交易一样性质的刑事罪,刑罚加重到五年以上徒刑;公安部门随之加紧取缔外汇黑市;总理朱熔基也亲自南下珠江三角洲,部署打击走私活动。
这场外汇体制保卫战的初期成果显著。到十月底的限期之前,从958家 企业那里追回了滞留境外的外汇20多亿美元,使十月份的官方外汇储备猛增了26亿美元,达到1437亿美元。 不过代价也不小。和前一年同期相比,到十一月,出口已连续四个月下降,导致1998年一月到十一月的出口仅比前年微增百分之零点二。进口继十月猛跌百分之九以后在十一月略增百分之二,一月到十一月总额则比前年下降了百分之零点六。外贸业绩败退原因很多,但外汇结算效率的下降难辞其咎。 当局加强外汇管理的一系列措施,令不少外贸商家颇感不便,对中国外贸外汇管理政策的动向感到困惑。这场外汇管理保卫战缘何而起?它是否意味着中国在外汇管理上走回头路?它对本地商家与中国的生意往来有何影响? 中国现行外汇体制的特点 1998是中国的外汇管理进入经常项目可兑换体制的第五个年头。在1994年之前,中国实行双重汇率,进出口外汇交易限制在一些外汇调剂市场,其余外汇都必须按扭曲的官方汇率结算,外汇供求严重失衡。 1994年的外汇改革统一建立了全国性的银行同业外汇市场,即上海外汇交易中心。官方汇价和市场价统一并轨,外汇使用的国家计划也随之取消。 在新体制下,银行同业外汇市场的成员由国内的主要商业银行金融公司以及一些外商银行组成,称为“外汇指定银行”。中央银行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外汇资产负债比例和外汇存款准备金。通过银行同业外汇市场交易,每家银行按比例保持结算周转外汇。 现行体制的宗旨是保证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性,同时管制资本项目下的境内外资金流动。个人可自行持有外汇或将外汇存入银行,存取自由。企业和机构法人可以向银行购买外汇支付贸易和营运开支。外国人可以将合法收入包括工资红利汇出境外。个人也可以向银行购买外汇在境外消费。不过,所有这些外汇交易,都必须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进行,并有实际交易的单证证明。任何有关资本项目的交易都必须经官方批准方可进行。 保障上述宗旨的机制主要是两条:第一是“及时结汇原则”,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及时调回境内,并卖给或存入指定银行。第二是外汇交易的“实需交易原则”,即指定银行对客户所有的付汇售汇要求,都必须查对有关的凭证和商业单据,确保外汇是用在经常项目的支出上。 保卫战的缘起 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规定的执行向来并不十分严格,导致了大量外汇流失的现象。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误差和遗漏”项下的金额在实行新外汇管理体制后的一年间猛增百分之九十以上,并一直保持在每年150亿美元的水 平以上。这使得“误差和遗漏”金额相对外向直接投资金额的比例从1992到1993年间的二比一猛增到1995到1997年间的6.5比一 。这种现象的背后,是猖獗 的走私活动和泛滥的逃汇交易。 当今年亚洲金融危机深化时,严格执行外汇管制、严防逃汇成为维持公众对人民币信心的关键性保障。从周边国家的惨痛教训中,中国领导人领悟到,只要对资本项目的管制严格有效,国际炒家对人民币就无从下手攻击,中国就可以躲过金融风暴的劫数。亚洲陷入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经济一枝独秀,人民币汇率保持平稳强劲,也在实践上证明了这一点。 在人们对人民币的信心几度动摇的情况下,逃汇的漏洞不断扩大,直接威胁着人民币的稳定,困扰着中国的金融体系,令当局寝食不安。今年上半年,实际使用的外国直接投资达到274亿美元,外贸顺差达到314亿美元,然而外汇储备却只增加了区区700万美元,达1406亿美元。同时,国际收支帐上的“ 误差和遗漏”金额却猛增到183亿美元,比1997年一年的金额还高出20多亿美 元 。有人估计滞留境外的贸易盈余高达300亿美元,而民间老百姓持有的外 汇大概也有800亿美元之多。七八月间,死灰复燃的外汇黑市交易日益猖獗, 关于人民币即将贬值的谣言四起,严重威胁公众对人民币的信心。 保卫战对贸易商家的影响 目前这场保卫战的主旨并不是象一些西方报刊报道的那样要改变中国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和政策,重走外汇管制的回头路,而是着眼于完善现有的外汇管理体制,堵塞漏洞,从而不折不扣地执行“及时结汇原则”和“实需交易原则”,确保经常项目下人民币的可兑换性,确保资本项目下的资金流动在国家监控掌握之中。因此,大部分措施只是对于现有法规的重申和具体化。 例如,中国自九十年代初就实行外债统一登记监管制度,这次整顿强调的是严禁非法对外融资、防止利用远期信用证等方法变相举债、不准提前偿还未到期的外债以免恐慌性买汇。为防止外商借人民币来抛售,对发放外汇质押下的人民币贷款按照“实需交易原则”作了更严格的限制。又如,国家外汇管理局指令中国企业必须在十月底之前呈报并交回非法外逃的外汇,其实也是严格执行“及时结汇原则”而已。另外,为了防止企业和个人利用银行帐户进行黑市交易,规定企业和个人的外汇存款帐户之间不得直接转帐。 不过,在这场保卫战中确实也出台了一些比现有规定更严厉的措施。例如,为了防止变相举借外债,所有进口信用证都要登记,需要外汇管理局批准的远期信用证天数从180天以上缩短到90天以上。为了杜绝有人用假凭证骗取 外汇,所有在美元十万以上的付汇都要有海关的进口审核证明才可发放。这些措施都突然加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行政负担以及外汇指定银行及海关部门的责任和运作成本。据报道,外汇外债管理加强之后,一些银行在支付信用证和售汇时缩手缩脚,延误了支付。海关和银行互相之间仔细的查证审核,也使结汇效率降低。导致一些银行难以按照国际惯例在收到信用证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汇手续,给正常的贸易造成不便,影响了中国的国际贸易信誉。 为了维护中国国际贸易信誉,政府要求海关的单证审核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同时,中国也宣布将在1999年一月开始对外贸企业发放电子数码登记证。到时候,外汇指定银行、海关和外汇管理局就可以通过电脑化的数据通信网络,及时审核单证,大大加快运作效率。 显然中国当局不愿意对外贸易受太多的负面影响,将积极努力改善外汇管理效率。但在打响这场外汇体制保卫战以后,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中国的银行和海关系统才能熟悉适应新的运作规则,恢复原有的行政效率。 中国货币当局会不会对境内外资金流动重新采取较灵活的政策,则取决于人们对人民币信心的增强,以及整个亚洲经济逐渐走出金融危机的步伐。鉴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中国显然不会轻易改变或放弃现行外汇外债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而只会在这套框架下加以改进,提高其运作效率。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