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制度均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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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 16:10 中评网 | |||||||||
近年来,由于大陆与台湾关系紧张,引起海外不少关于统一和民主关系的争论。我这里试图来分析这种关系。 民主的本质是一套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程度。它是一种体现和实行民权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民主选举并不能保证一定选出好人和能人,它也有可能选出混蛋。如果人民认为选出的是混蛋,民主当然也可以保证人民通过民主程序把混蛋拉下马来。希特勒就是民选的
由此可见,民主和统一的关系:统一还是分裂是人民的愿望或目标,民主只是表达这一愿望的手段。如果民意是主张统一的,民主的程序并不能保证统一的手段一定是和平的而不是战争的。 现在即使大陆和台湾对这一问题进行民主投票,也许下面的各种多数民意都有可能:一、和平统一,二、战争统一,三、分裂,四、不统不独。可见,统一,战争,和平,分裂与民主并不矛盾,即使大陆是民主社会,那也不能保证统一过程就一定和平的;即使大陆是专制社会,那也不能肯定统一就一定是战争的。民主和统一是两个没有交叉的概念。 现在假设海峡两岸的人民都要求用民主的手段来表达对统独和达到统独的手段的民意,那么就必须由两岸人民一起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少数有权保留其意见。然而,这种民主的方式并不能排除战争统一或分裂的民意占优势,并且若两岸人民可以一起投票,那就已经统一了。 民主和国家主权却是两个有交叉的概念。不能在主权之外谈民主,我不是美国公民,我当然就没有美国的民主选举权。中国对美国没有主权,当然中国就无权到美国去实行民主。中国对美国没有主权,美国是专制还是民主,中国也就无权干涉。在一个主权国家内,它的一个部分并无权通过这个部分人民的民主选举从这个国家分裂出去。我想这在任何国家都是法定不允许的。如果一个主权国家的任何一部分的人民有权通过民主的方式从主权国家分裂出去,那么,中国的北京、上海、广州,以后的香港就都会分裂出去。并且这种分裂就将会是无穷的,因为先富的部分总是愿意先分裂的。 在由民主决定全国性的问题时,只能由主权国家的全体人民来决定。大陆人民无权决定大陆从包括大陆与台湾在内的中国分裂出去,不管他们是用什么手段。这其实与上海无权从中国分出去,高雄无权从中国分出去是一样的。主权先于民主,无主权则无民主,因为人民无法对不属于他们的东西去行使权利。 由此可见,用民主反对统一的逻辑是矛盾的,也是没有说服力的。如果有人真正反对统一,那他只能用其他理由。 至于一个人是主张统一还是主张分裂,是主张用战争统一还是主张和平谈判统一,这是一个人的主观价值判断问题。这无法争论,因为主张是无法争清的。至于两岸会不会或能不能统一,会用战争统一还是用和平谈判统一,这是形势的分析问题,它与分析者的主张无关。 至于是统一利大还是分裂利大,是战争统一利大还是和平统一利大,这是实力分析和成本利益分析的问题,与分析者的主张也没有关系。客观的分析只指出逻辑关系或逻辑矛盾,与分析者的主张无关。 民主是用来表达人民愿望的手段,它并不能保证人民的愿望一定是和平统一而不是战争统一。民主不意味着和平,专制也不意味着战争。统一是对主权的实现而主权先于民主。正因为海峡两岸还没有统一在一个主权国家之内,所以没有两岸人民同时参与的以民主方式来决定统一的方式或分裂的方式。因此在谈到统一这个关系到两岸人民的利益的事情,只谈任何一方的民意是如何如何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们必须看所有中国人的民意。如果主权不是统一的,这种全中国人的民意是通过什么样的民主程序表达呢?因为民主程序必须有宪制保证,而宪制必须以主权为基础和前提。如果以一岸的民意去决定关系到两岸人民的事情,那其实不是民主,甚至会破坏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点击此处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