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假设与市场经济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 15:58 中评网 | |||||||||
西方人对人性的假设远比我们中国人来得悲观。西方人认为“人之初,性本恶”。认为自私自利,损人利已是人的本性,道德秩序不足以约束人们的恶行,故主张法治,以严格的法律管制人的行为。现代西方经济学,就是在假设人人自利,人人理性聪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丢掉这一假设,我们的现代经济学体系将全线崩溃。 然而法治的前提是必须把人们的权利界定得很清楚,并把法治所需要的权力也界定
中国人对人性的假设很乐观。“人之初,性本善”。故相信以道德礼制即可以约束人的行为,认为法治争讼的方式没有必要,人们通过教育,修养,道德和礼仪约束就可以规行矩步。因而发展为以道德治国为核心的人治方法。人治的前提是清楚划分人的等级与名份,长幼与尊卑等。因此权利的不平等与权力的非制衡即成为人治的前提。这就使中国的主流文化失去了产生发达市场经济与法制的前提条件。因为人们对权利的清楚界定和权力的制衡没有需求,也没有兴趣。东西文化在这一人性判断上的差别产生了制度上的根本差别,即西式的民主法治制度与东式的家长人治制度。 中国的主流文化虽然不利于产生市场经济与法治制度,但如果给定市场经济与法治制度,则具有儒家文化特征国家其法治成本和市场交易费用更低,因而更具竞争力。 中国人讲究君一言,西方人讲究纸写笔在。因此西方的法律条文堆积如山,争讼不断。此类费用极高。若中国采取法治,其法治成本就会远低于西方国家。一是中国的法律制度不必像西方那么详细,很多方面可以用道德秩序替代;二是中国人不喜欢争讼,讲究私下了结,这就节约了许多律师与法庭费用。在市场交换方面,在具有儒家文化传统的国家,市场交易费用更低。因为事无巨细以合同为基础就会费时,费事失去机会。儒家传统既然以仁、德、信、义为作人准则,这就会在市场交易中节省大量的市场交易费用以及微观组织内部的激励与监督费用。 这就是说,给定同样的法台费用,在具有儒家文化的国家其法治效果会优于具有西方文化传统的国家。或者说,在中国,以比西方简单得多的法律条文与法治费用就能达到西方国家的同等法治效果。因为在儒家文化熏染下的中国人守本份,知天命,尽量避免争讼,很小的法治成本就能威胁住人的恶性行为。在市场交换方面,也有类似的效果。 可见,儒家文化传统虽不利于产生法制与市场制度,却能更有效,更容易,更节省地实行法治与市场经济。日本与亚洲四小龙的成功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点击此处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