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归于道德 从禁乞看道德法律之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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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 10:28 《中国新时代》杂志 | ||||||||||
本刊专栏作家/许志永 2003年8月1日,实施了20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正式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救助管理办法。从压迫制裁性的收容遣送到关怀责任性的救助是一个根本的变化,它成为中国人权法治
违法犯罪现象多少明显是一个法治问题,我们相信警察能够转变管理观念承担起社会秩序的责任。剩下的一个问题则在各大城市争论不休:到底要不要用法律的手段对付乞讨行为?有人之所以坚持要禁止乞讨,是担心乞丐的违法犯罪以及恶意乞讨的增多。 乞丐的违法犯罪——比如强行拦路乞讨、盗窃、打架等,实际上和一般的违法犯罪没什么区别,这归法律管辖。剩下的一个担忧是,乞丐如果增多将会影响城市形象。本文要讨论的问题是,如果没有法律制裁,乞丐会不会无限增多?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乞丐的多少以及他们所呆的位置都是有一定规律的。乞丐一般不会出现在社区内部,更不会出现在写字楼、饭店内部,他们的活动范围一般仅限于车站、码头、天桥、广场、地铁等地。 这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属于乞丐的空间本来是有限的。在一个城市里,社区、学校、公司、宾馆等很多区域属于私人空间或者准私人空间,他们有权拒绝乞丐,这些区域通常有保安把守,乞丐是进不去的。留给乞丐的空间只剩下马路、广场、车站等完全意义上的公共空间。 其次,即使这有限的公共空间,他们也只会在其中选择很少的地方乞讨。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人们的同情心是有限的,一般来说,人们不会在同一时间、同一区域内给两个以上乞丐钱,也不会在短时间内给同一个乞丐两次以上施舍。因此,乞丐总是出现在人口大量流动的区域,即使某个社区允许乞丐进入,他们也不会在里面呆下去。 而且,即使在这些人口流动较大的区域,能容纳的乞丐也是有限的,因为愿意施舍的人有限,施舍的总体资源也有限,乞丐过多,他们的“人均收入”自然会减少,这也正是乞丐要“占地盘”的原因。在车站、地铁、码头等人口流动较大的地区,假如平均100个人中有1个人施舍1元钱,那么如果每天人口流量有2万人,这一天施舍的总额大约是200元,大约只能养活4-5个乞丐,如果多了,他们自动会产生驱逐机制。当然,乞丐如果因为争地盘打架、影响商家经营或者做出其他一些让市民反感的行为,他们的收入也会减少。总之,社会对于乞丐的数量有一个自调节机制,一个地方乞丐达到一定数目就会饱和,不用担心一个地方乞丐过多。 还有一个需要提及的问题是所谓恶意乞讨问题。有人反对乞讨是因为他们发现乞讨者并不是为了吃饭而是为了致富。这的确是相当普遍存在的现实,很多农村出来的乞丐在当地一点也不算贫困,他们把乞讨当成一种发家致富的手段。但是,那些能够靠乞讨挣钱的人注定是老人,因为很少有人给一个年轻的乞丐施舍,在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在为自己寻求劳动保障。当然,也会有人利用老人或者小孩来乞讨,但这样的做法如果很多的话,媒体就可能报道,就会导致人们的愤怒,从而减少整个乞丐行业的收入。如果乞丐们做得更过分,甚至伤害孩子以换取同情心,那是一个法律问题。 总之,乞丐问题主要是一个道德问题,所有需要法律出面的地方,都是乞讨行为本身之外的问题。法律其实没有必要管那么多。如果法律管得太多,就很可能伤害无辜的人,就像曾经的收容遣送制度一样。让法律的归法律,让政府的归政府,让社会的归社会,让道德的归道德,这是一个现代国家应有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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