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通绝无一刀切良方 法院一案一审也在所不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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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 12:05 《环球财经》杂志 | ||||||||||
文/朱伟一 如果说“摸着石头过河”曾经是解放思想的伟大创举,那么今天这句口号已经成了许多人胡作非为的借口。 古代有个寓言,说的是张三和李四分苹果。为公平起见,若是张三负责将苹果切为
据说可以将这种模式应用到公司内部的斗争中来:凡涉及公司重大问题,由大股东或公司管理层提出方案,这就是张三切苹果。而小股东则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此方案,也就是李四挑选苹果。法律上对此也有一个讲究,叫“类别投票”。将“类别投票”与全流通联系起来,倒是个有趣的问题。 用“类别投票”来解决全流通的问题,如果是个别试点,其影响或许不会太大。但零敲碎打还是全面铺开,对市场的影响完全不一样。 笔者以为,在全流通的问题上,很难以点带面,很难以小球推动大球。首先,逻辑上似乎就有问题。以试点来解决试点的问题,逻辑上就让人诚惶诚恐。过去试点留下的问题,现在又要通过试点去解决,逻辑和常理上似乎有点混乱。这样试点下去,子子孙孙是没有穷尽的。再者,如果说“摸着石头过河”曾经是解放思想的伟大创举,那么今天这句口号已经成了许多人胡作非为的借口。 但全面铺开全流通,使用类别投票,就会有人出来挑战。法理上独立董事也有不少问题,但实际影响并不大,对那些把持公司大权的人来说也就是偶有小恙,并不伤筋动骨,所以不会有人来拼命。全流通是刺刀见红,几家欢乐几家愁,会有人出来骂娘,就会有人出来拼命。要准备打大仗,打硬仗,一条道走到黑,“死扛”才是胜利。 我们一直强调要平稳过渡,但看看半个世纪的历史,我们什么时候平稳过渡过?烈士的鲜血流成了河!股市又何尝不是如此?股市造就了许多百万、千万、亿万富翁,但股民的泪水也流成了河——“繁星点点人间泪,聚作银河万古流。” 反过来问,假如没有类别投票,难道就没有解决全流通的良策了吗?有,应该由法院来审,而且本来就应该由法院来审,一家一审也在所不惜。对于破产美国法院就是一案一审,全世界的主流国家都是一案一审。全流通事关重大,其重要性不亚于公司破产或重组,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我们能够整齐划一,只靠部门规章就能把事情办好?如果法院这个现成的机制都没有用,再在法规方面做文章会有多大用途?舍本求末,舍近求远,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类别投票果能有效,势必要得罪现有的利益集团。受到损害的即得利益集团以非法律手段疯狂反扑,斗争有可能是你死我活的。这里面已有美国的先例。1942年,美国证交会要求公司在选举董事时,在候选人的名单列出上包括投资者所提名的董事。结果,这一要求遭到一些公司的不满,美国证交会起草该规则的律师也因此而挨整。 可是,中国股民正在受难,我们有责任去解救他们。有人还说,监管机构必须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精神。“白欧叫破千山静,飞下湖心啄断冰”。或许,这种努力是徒劳的,但却也是值得称道的。 中国社科院的刘俊海教授是这样讴歌的:“中国证监会秉着公司法保护股权的理念正确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强力导入社会公众股东单独表决制度,是政府干预证券市场的职能创新。” 时下证券监督机构经常成为众矢之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甚至想嫁祸于人,委过于证券监管机构。但中国证监会一个部级单位,而且是正部级单位中的小兄弟,如何能担当起天下股市兴亡的重任?这样一个机构更无力让人改恶从善、服膺诚信文化。对刘教授的美意,似也应该有所回应,总不能让刘教授这样的学者冷了心才好。 但我还是比较悲观。 “皇帝不急,急煞太监”。四万万同胞流血牺牲,但抗战的赔款我们一分钱也没有要到(股民有点损失就受不了啦),换到股市我们就能够青春飞扬,大有作为?一个没有羞恶之心的民族,能搞好股市吗?很难,除非这种股市本身要的就是无耻。不愿放下屠刀,如何能够立地成佛?对草民来说,倒不如心静如水,“清歌一曲月如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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