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抑制使县域经济成无源之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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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 14:55 中评网 | |||||||||
“三农”问题是实现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必破之题。但自1996年中央提出农村金融改革的战略之后,农村金融的状况不仅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反而使农村金融处于前所未有真空地带。如何看待和解决当前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学者陈剑波。 他认为,当前不仅众多的农村人口得到的基本金融服务在不断减少,县域内经济活
中国农村存在着极其严重的金融抑制 记者王子恢问:接到这个选题后,我与一些基层的金融工作者及家乡的老百姓聊天,他们都说基层贷款特别难,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收缩以后,农村金融成了一个被遗忘的角落,完全处于贫血状态,您对农村金融现状如何评价? 陈剑波:如果以县域为统计单位的话,我们认为当前中国农村存在着极其严重的金融抑制,表现为严重的通货紧缩与信贷紧缩。 问: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陈剑波:其一、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储蓄信贷市场且贷款连年下降。银行存贷差的扩大,反映了通货紧缩和信贷紧缩的存在。其二、金融资源大幅度向城市国有企业集中,而且这种强烈的城市化资金配置格局,并非仅仅是由于市场竞争而致,它的出现与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阶段密切相关。其三、县及县以下承受着极其严重的信贷紧缩。 问:您如何评价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信贷紧缩? 陈剑波:目前的信贷紧缩是一种结构性的紧缩,而非全面紧缩。从全国总量分析来看,农村中资金流动的差额并不十分突出,但是如果我们从县域内部的情况看,情况就要严重得多。一是县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基本没有放款权利,因此县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在1997年以后对县域内经济主体的贷款增加很少,二是尽管全国的金融机构的贷款中农业与乡镇企业贷款与农业和农户的存款在金融机构的全部存贷款所占的比例几乎相同(农村存款在1996-2000年间基本保持在12-13%的水平,而贷款保持在11%的水平),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却可以看出全面统计所掩盖的事实真相。第一,在1996-2000年间信用社占据了整个农村信贷市场的65-70%的份额,第二,国有商业银行对农村的放款主要是集中在大型基础设施、扶贫项目、国债配套资金和生态建设的贷款等大型项目,而对迫切需要提供金融服务的农业生产和中小型工商业活动却处于紧缩的状态。 农村金融贫血雪上加霜 问:大家普遍认为,造成农村金融真空现状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您认为呢? 陈剑波:我认为主要是因为如下因素造成了农村金融的空洞。 一、邮政储蓄只吸收储蓄不贷款,造成每年上千亿元的资金直接上存中央银行。二、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使农村短缺近3000亿资金。1999年为规避金融风险,中央政府决定全国统一关闭从1986年开始建立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这不仅减少了农村资金的供给,同时大大打击了县域内中小型工商业的发展,兑付农民存款的责任直接由县乡两极政府负担,这为本身已经债务缠身的县乡政府无疑是雪上加霜。三、国有商业银行全面退出县及县以下,贷款审批权限上收,减少机构。由此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一方面是县域内巨大的信贷需求无法满足,另一方面是县域内金融机构存差不断扩大。四是农村信用社负担过重,无力支持农村。 问:惟一从事农村金融业务的农信社也无力支持农村了,您如何评价其现状? 陈剑波:根据人民银行1999年的统计,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亏损面严重。1999年全国农村信用社亏损面和亏损金额增加3.27个百分点和32.95亿元。全国信用社系统当年净亏214亿元,比上年增加亏损46.6亿元,同时57%以上的信用社是亏损社。其二是贷款质量持续下降,1999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的41.82%,比年初增加近6个百分点。三是 资不抵债状况更加严重。全国一半以上的(51.55%)信用社已经资不抵债,资不抵债的金额为857亿元,仍比上年末增加287亿元。同时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净额为-359.59亿元,比年初减少313.9亿元,加权风险资本也近千亿元,比年初增长9.46%。 农信社及国有银行改革必须慎重 问:2001年江苏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成立并对外营业,这是全国第一家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许多人认为这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个方向,应该推广。十六大以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已成为必破之题,您对此有何建议? 陈剑波:中央银行对于农村金融的改革已经进行过多种多样的改革试点,中央政府也正在制定国有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方案。但是,我们认为农村金融改革的方案无论设计得多么完善,很难取得毕其功于一役的效果。金融体制的创新与金融市场的发育与其他的制度改革一样,同样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依据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来考虑其农村金融的基本构架,如果依然采取中央统一决策,而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采取同样的政策、体制和监管措施,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问:农村信用社的出路应该在哪里? 陈剑波: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应由各地方政府提出自身的改革方案,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或者归并到现有的商业银行(中部地区)、或者归并到政策性银行(西部地区)、或者直接改制为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合作银行,或者继续保持目前的信用社合作性质但必须进一步明确产权。中央对于不同的改革模式采取不同的政策和给予不同的扶持措施。而未来的监管将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负责。 问:国有银行应该如何面对农村金融? 陈剑波: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必须首先考虑分拆,分拆之后应积极推动非国有化,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只有这样才能够形成商业银行真正的竞争局面。分拆和民营化的过程应该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根据不同地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状况,民营化之后回收的国有股权资本中央与地方分成,流在地方的可以作为风险防范基金。与此同时,中央银行应逐步建立储蓄保险体系,加强监管手段建设,学习管理中小型银行及银行业市场。同时建立分散管理的监管体系,依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地方金融管理局,在中央银行统一政策框架下,对辖区内的金融市场实施监管。 多管齐下解决农村金融难题 问:农村金融改革,关注的方方面面应该很多了,您认为还有哪些方面值得关注? 陈剑波:除国有银行及农村信用社之外,我认为应该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应该进一步关注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一方面必须扼制恶性高利贷和金融诈骗活动,另一方面也要鼓励在正常范围(符合资金供求规律)的民间借贷活动。同时还应该关注一些具有创新性质的非正规金融市场的活动,比如温州的票据交易市场、已经关闭的淄博股权交易市场、私募基金、民间的各种信用担保活动等等。 其次,应该继续坚持农村利率自由化改革的试验,并且在试验的过程中,积极发挥地方政府的管理和协调作用。只有灵活的利率政策才有可能使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各种金融产品才能够成为市场交易活动中真正的商品。 其三,建立地方性金融管理机构。只有让地方政府参与到农村金融改革的决策之中、并建立相应的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地方政府才有可能对于地方的金融活动承担相应的风险和管理义务。从现实的发展看,赋予地方政府对于地方金融机构一定的管理职能,承担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不仅是农村信用社管理,其实由中央银行直接管理地方商业银行目前也面临许多监管方面的问题。更不要说把所有银行的最终风险全部由中央银行承担的制度设计的重大缺陷。 其四,与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建立相配合,必须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降低和分散中央银行(其实是中央财政)所担负的银行机构的全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