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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应有别--“双龙”收购案留下的思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07:47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文岩

  继去年上汽集团参股韩国通用大宇10%的股份之后,中国企业首次在海外收购整车企业——耗时9个月之久的韩国双龙股权收购战,随着上汽集团入主“全球500强”,即将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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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中国汽车第一桩海外收购案的过程,有些事情发人深省。据悉,上汽集团这次最终收购成功,是花了比原来大得多的代价才获得的,其原因是另一家中国企业——蓝星集团的参与和竞争,使情况复杂化了。

  双龙债权银行团原本准备卖给上汽3000亿至5000亿韩元的股份,蓝星准备拿出6500亿韩元(约5.4亿美元)甚至更高来获得。此外,蓝星承诺将在2010年前投入7亿美元完善双龙的生产设备以及研发领域。

  为何这么一桩对国内汽车产业有推动作用的国际并购案,却出现了兄弟同室操戈的局面,从而可能抬高收购成本,甚至可能会导致收购的不成功?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也表示:收购双龙的案例涉及国内汽车工业矛盾、国外汽车工业矛盾、国内外汽车工业矛盾、企业与政府的矛盾等、非常复杂。

  其一,在汽车业纵向管理权流转多变的同时,管理汽车业的各部委间条块分割的历史也久已形成。按照通常理解,一家企业要上马新的汽车整车项目,尤其是需要进行跨国界收购时,没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支持简直不可能。上汽一直强调,上汽集团是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惟一一家获准收购韩国双龙汽车的企业。显然,中央政府对上汽此次收购持许可鼓励态度。然而,蓝星突然出来宣布收购,而且几乎进行到了最后关头才放弃,显然也是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许可。这意味着,上汽集团和蓝星看起来都得到了许可。结果是,两家中国的国有企业去竞争,但这种竞争既然得到政府许可,就不能把它简单归于市场行为。而上月出台的2004版汽车产业政策也无法切实解决这一汽车工业高速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这是中国汽车业的尴尬和无奈。

  其二,局部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蓝星在国内汽车行业中属于“弱势”企业,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均远远不如上汽,而上汽集团又是携发改委的“尚方宝剑”进行收购,蓝星为了在收购中取胜,不惜把价格抬得很高,给另外一家中国企业造成了麻烦。从商业原则而言,竞争无可厚非。但这是海外收购,在涉外经济谈判中应该内外有别,任何中国企业和个人都必须无一例外地将国家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不要忘记自己是个中国人,切不可为了小团体的局部利益而相互拆台,以致出现“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状况而最终损害国家整体利益。

  当然,蓝星最终还是放弃此次收购,也表明最后分歧得到了统一。尽管这个统一的意见达到满意的效果,但毕竟来得有些迟,付出的代价也过高。然而,它留给人们的思考确是发人深省的。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7月29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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