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殊的货币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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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 13:58 中评网 | |||||||||
盛洪 尽管今年以来经济增长颇有起色,但几年来的通货紧缩如恶病缠身仍挥之不去(今年5月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降低1.1%)。利率已降到接近极限(准备金存款利率为1.89%),如果继续降息,不仅有所谓“流动性陷阱”等在前面,而且还会因减少套利或套汇的回报而让外资放慢流入的脚步,从而未必会扩大货币供给。那么,通货紧缩真是没治了吗?
解决的办法似乎不能到教科书中去找。货币主义的教条告诉我们,货币供给的增长率要等于一国经济的自然增长率。但至少从八十年代直到今天,我国的货币供给增长率都远高于经济增长率。这说明中国的货币现象与成熟的市场经济有很大区别。二十多年的改革使我国基本上成为了一个市场经济的国家。但这一改革还未最终完成。从货币角度看,市场化改革会带来一个货币化过程。在计划经济中,大多数消费品的价格被定得低于市场(影子)价格,许多物品或服务,如住房和教育,甚至被几乎无偿地配给。一旦放开价格,大多数消费品的较低的计划价格会变为较高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与计划价格之间的差额乘以这些消费品的总量,就是货币化过程对货币的超常规的、额外的需求。如果不能满足这一需求,就会导致非常规的通货紧缩。八十年代未到九十年代中期,我们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但之所以我们没有感到通缩的存在,是因为第一,那些价格被市场化的消费品的价值总额还较小;即使是“大件”如电视,也不过几百元一台;第二,在此之前还存在着因短缺而导致的“强迫储蓄”,一旦放开价格,这些储蓄就会涌入市场,弥补货币供给的不足;第三,最重要的,是当时的中央货币当局采取的是通货膨胀政策;之所以采取这种政策,要用政治经济学来解释。尽管当时产品价格开始自由化,但要素价格包括货币的价格,即利率,仍是被政府管制的。在产品价格因市场化而上扬时,被管制的利率就明显低于市场均衡水平。这时有权支配地方银行的地方政府就竞相支取这种“便宜”的要素。这种竞争所带来的压力逼使中央政府让步,最终采取了通货膨胀政策。 今天不同了。价格改革的完成,使价格波动中再也没有从计划价格到市场价格释放出来的上涨推动力;经过十几年的努力,一般消费品不仅不再短缺,还有过剩之忧。货币作为一种要素的价格相对于产品价格也不再“便宜”,因而也就缺乏对货币的过度需求,中央银行也就没有必要采取通货膨胀政策。然而同时,虽然大部分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已经市场化,九十年代后期开始的最后几个领域的市场化,种类虽少,但影响的货币量却数额巨大。这其中包括住宅商品化和教育服务的收费。仅只这两个领域的货币化就带来巨大的对货币供给的额外需求。我们大概还记得,当初21吋彩电的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之差也不过900元左右;而从福利分房到购买商品房,价格几乎是从零到十数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在八十年代,900元钱也不过一个家庭的数月工资;而即使在今天,十几、几十万元对一般家庭来说仍是天价。在九年义务教育之上,费用已经数以万计了;更不用说,从幼儿园开始,动辄数万的“赞助费”也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这都成为普通家庭的沉重负担。从微观角度看,当初免费分房、基本免费的教育和低工资是互相“对冲”的,省去的就是货币。如果实行住宅商品化和教育服务的收费,就要额外增加相应的工资。从宏观角度看,如果每年全国有1%的城市家庭约100万户购买新房(原来是无偿分配),按10万元一套计算,也有1000亿之巨;如果每年全国有10%的农村适龄青年约1000万人上高中、技校、专科和大学,按1万元1人计,也有1000亿之巨。这至少需要2000亿元额外的货币供给。 当然2000亿是一个粗略且极为保守的算法,只是为了用来说明问题。如果中央货币当局忽略了这样一个巨大的货币需求,仍然沿袭常规的货币供给增长水平,大多数居民只能以减少对普通商品的购买为代价,支付住宅和教育方面的巨额开支,最终表现为普通商品的价格水平的下降。问题是,在目前政策手段的条件下,怎样能够增加这2000亿额外的货币供给呢?前面已经说过,通过降息扩大货币供给的空间已经不大了,利率已经接近极限。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即使通过一般的货币政策将这2000亿元发出去,消费者未必要将这些钱用于住宅和教育。他们可能按照他们偏好的消费结构使用货币。如果我们将调整货币总量看作是一般货币政策,调整在某一领域或产业的货币供给量就可以被看作是特殊的货币政策;如果将调整利率看作是一般货币政策的操作手段的话,那么什么样的政策手段可以实现特殊的货币政策目标呢? 虽然在宏观经济学中,货币供给量(M1)体现为现金和活期存款,但货币供给的手段却是贷款。通过贷款,商业银行将货币提供给企业或居民;通过再贷款,中央银行将货币提供给商业银行。给定利率,货币供给量则受贷款条件和交易费用的影响。抵押品范围较大比范围较小会带来更多的货币供给;允许担保比只允许抵押会增加贷款数量;信用贷款则会进一步增大贷款。对贷款项目和申请人的审查,贷款后的监督,以及可能出现的纠纷和坏账都是贷款引起的交易费用。显然交易费用越高,贷款数量越少。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如果对特定的贷款实行某种特殊的贷款政策,也许就能实现增加特定领域货币量的目的。 具体而言,估且先考虑对城市居民提供更多的住房贷款,对农村青少年提供更多的助学贷款。中央政府可以有几种选择。一是指令商业银行简化相应贷款的审批程序;一是为这些贷款提供担保;一是提供一定程度的贴息。第一种选择似不可行。原因是商业银行已经企业化,中央政府的命令不仅违反市场规则干预到了企业,而且简化程序所导致可能的坏账的责任并不明确。第二个选择应可考虑。缺点是可能会带来道德风险。第三种选择也许是最佳选择,优点是操作简单,责任明确。如果对城市居民以居住为目的(非以纯投资为目的)的购房的贷款,和农村青少年九年义务教育以上的教育的贷款给予比如2%的贴息,也许就能增大在住宅和教育这两个领域的货币供给;进而经由这两个领域增大整个社会的货币供给。这种作法一举两得。一方面固然解决了因非常规因素导致的货币供给不足、从而通货紧缩的问题,另一方面又对因制度转型而带来的对城乡居民的损害进行了补偿。如果我们认为原来的免费分房和免费教育是对城市工人低工资和抑低农产品价格的某种“回报”的话,在住宅和教育的市场化的同时就应对城乡居民以往承受的低收入予以补偿。而直到今天,政府没有什么动作。本文主张的特殊的货币政策恰恰给出了这样一个机会。 那么,最后,钱从何来?答曰:印钞票。在纸币制度下,货币供给量的多少仅取决于经济活动的需求。只要不引起通货膨胀,增加货币供给量就是恰当的。如果社会上存在着如此巨大的货币化需求,提供相应的货币增量甚至是中央货币当局的义务。说它是义务,不仅是说货币当局不应因其货币供给的不足而压抑了社会潜在的生产力,而且在纸币这样一种铸币税含量较高的货币形式下,货币供给量低于所当供给量,中央政府也会有相应的机会损失,即一定量的铸币税收入。假定每年这两个领域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额为6000亿元,中央政府贴息2%;又假定这一政策实行5年,最长的还款期为25年。则货币当局每年因此多发的钞票不会超过600亿元。中央政府因此而增加的收入显然不仅这么多铸币税,这一政策所挖掘的闲置生产力的释放既会变成社会各阶层的新增收入,也会按照法定税率增加中央政府的回报。 2002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