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洪答黄春兴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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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 15:23 中评网 | |||||||||
盛洪 春兴兄: 首先应该感谢你的提醒。作为一个学者,应该小心翼翼地避免政治化的阐述,当不得不涉及时,应多加限定。当然这并不妨碍,我用学术语言对“一国两制”加以肯定。也许
我很高兴春兴兄和我一样看到了契约论在解释国家起源时的困境,并且提供了布坎南的补充解释。其实布坎南作为“公共选择理论”的大师,很自然会看到“一致同意原则”的逻辑缺陷。记得汪丁丁去年拜访布坎南时,也涉及到了这个问题。即达成合约前的文化认同问题。我的推论是,如果把国家形成看成是一个社会契约,则必然存在一个前国家的“政治文化传统”(具体可见我的文章“合约的起点”,见附件)。和我上一篇文章相关的是,这种“政治文化传统”是决定投票范围的主要因素。近来对上古史研究的进展告诉我们,这种前国家政治传统不仅是理论家的猜测。譬如张岩先生的近著《《山海经》和古代社会》,就生动地描绘了中华民族早期的国家,是怎样从原始神权及其整合中演化出来的。在国家出现以后,这种传统并不是消失了,而是继续存在。它仍是这个国家进行政治活动的宪法意义的文化基础。 谈到传统,春兴兄和我似乎应该有共识。不仅诺斯有所谓“路径依赖”,哈耶克也经常“传统”不离口。在自由主义经济学看来,“传统”恰恰是“自由”的结果(又可见的我另一篇文章“怎样用自由保卫自由?”,见附件),它是在我们之前世世代代的人自由互动的产物。不过我虽然佩服春兴兄在学术逻辑上的严谨,但也发现了疏忽的地方。如“不論馬關條約如何簽訂、不論歷史如何形成,台灣的未來是新生一代自己的未來,不是先祖能為他們預設的未來”。我想春兴兄清楚,无论不同学派侧重如何,未来与过去,传统与创新,总是不能完全分开。创新即我所谓“传统边际上的创新”。这种创新能否成功,又涉及到“为何创新”与“什么传统”的问题。创新的原因,是环境发生了变化,使得传统变得不合时宜。中华民族经过一百多年的流血奋斗,在接近二十世纪未的时候,两岸都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了成就,在这种“时宜”下,两岸新生代应该怎样调整他们的传统呢? 再谈“什么传统”。传统之所以有巨大的正面含义,其实包含这样的假定,即“坏的传统”或传统中的“坏的部分”会随着时间被淘汰掉。道理是,坏的部分会有损于传统覆盖的人群,他们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也会拒绝坏的传统。如同好的传统会使我们今天受益,坏的传统会使我们今天受损。有不同的传统,就有不同的未来。这不同就象美国宪法和马关条约那样大。其实主张台独的人也不象春兴兄所想的那样,只是“面向未来的新生代”;是他们提醒了我传统的重要性。只是在我看来,他们把马关条约当作台独的合法性起源,是在继承一种“坏的传统”。如果真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了台湾独立国,从根上就不正。如果我们承认马关条约有什么正义性的话,不仅是对两岸人民的亵渎,而且是对历史正义和人类良知的亵渎。建立在这样基础上的国家,她的人民能够挺起腰杆主张正义吗? 春兴兄在后面提到美国从英国独立的问题,不知是否对今天两岸关系有什么意义。但总体来看,我们似乎有一个很深刻的分岐。从当下层面看,我和春兴兄是一致的。即从经济结果去判断。如统一还应该促进管制的减少。这当然又增加了统一的理由。我马上可以说出来的,就是会减少两岸交通的管制(三通问题),减少台湾有关对大陆投资的管制,当然还有,由军事对峙导致的管制。但接下来,我不同意将英国人管制美国贸易与美国人自己管制看成一样坏。我虽敬科斯教授为老师,一看到你的引文,我很快就想到他那至今未改的英国口音。我想同是贸易管制,谁来管制也很重要,结果是财富分配的不同。这种区别不仅可以影响到人民具体的福利,更涉及到正义性。到这里,经济学家不见得要停下脚步。其实作为一个制度经济学家,我们恰恰应当有更宽广的视野。我们不见得要从一时一事的得失来判断一个制度是否有效率,我们更要看这一规则对人们以后的行为发生什么影响,即要从多次博弈的结果来判断制度的有效性(可参看我的“什么是文明?”)。这种取向把经济学与正义性结合了起来。 美国革命的正义性,从大背景看,应包括反殖民主义;具体而言,就是反抗财富分配的不公正,以及相关的政治压迫。反观中国,近代以来抵抗外侮都唯恐不及,还没工夫压迫别人;相反,她受压迫的一个重要形式,就是国土被割裂。台湾问题本来就是不正义的殖民主义时代的遗产。就今天而言,也根本不存在实际的来自中国大陆的“压迫”;相反,大陆政府却给了“台胞”不少优惠政策。因此,主张台独的人根本不可能将他们的主张提升到美国独立宣言的境界。 当然我在更多的方面同意春兴兄的意见。如春兴兄所讲“尊重少数”。一致同意原则正是为了避免“多数暴政”,也就是尊重少数。我要补充的是,尊重少数的一致同意原则有一个重要的倾向,就是“尊重现状”。极端而言,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改变现状,就不能改变。它的含义是,尽管有人不喜欢现状,但与“未来的状态”相比,究竟还有可容忍的确定性(两国论之前的两岸状态应是如此);而改变有可能带来我们无法预料的损害。因此,由“尊重少数”和“一致同意原则”,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许多人都奇怪的推论,即在统独分岐较大时,最好不要投票。在投票程序被过度神化的今天,这种说法也许不被很多人接受。但不少事实告诉我们,投票只是解决冲突的一种方式,尤其不是解决统一或分裂问题的恰当手段,它有时甚至会加速暴力的介入(如美国内战和南斯拉夫解体的战争)。也许,“尊重现状”,“减少管制”,“加强沟通”,以待时机,是最为明智的。 最后让我再一次向春兴兄表示敬意。春兴兄从容而冷静的批评风格给我营造了一个进入讨论的良好氛围,使我更加坚信我们之间本来就存在着一个共同的文化基础,使我们能够就这个容易让人情绪化的话题进行对话。而对话将使我们逐渐靠近。 1999年12月27日 转载自天则经济研究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