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报:“程序罚单”可借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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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 15:53 沈阳今报 | |||||||||
背景事件:据报道,美国环保署为“杜邦公司瞒报可能致癌材料”开出近3亿美元的“程序罚单”,其原因在于,杜邦公司违背了美国有关法律关于“一经发现某些物质可能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企业必须将相关信息向美国环境保护署汇报”的程序性规定。 因为一个“汇报程序问题”,环保署就要开出一张面额3亿美元的罚单,为了给杜邦等企业传递一个“法律规定必须遵守”的信息,就让杜邦公司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这对于
在美国这样的西方法治国家中,程序被认为是确保公平和正义不可或缺、不可逾越的关键性门槛。他们认为程序是公正的基石,没有程序的正义就不可能有实体的正义,实体正义必须由正当程序来保障的同时,正当程序本身也具有正义价值,因此,在他们看来,程序的正义比实体正义更重要。其实,这个法治理论已经成为现代法治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被许多法治国家所接受,我国法律界也普遍予以接受。反观我国环保及其他法律的制定与执行,往往忽视程序性问题或对此未予高度重视。一是没有类似的汇报程序规定,即使有相关规定,对违反汇报程序也没有规定比较到位的处罚措施;二是我国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不仅不能对违法企业起到警示作用,甚至对受害者的赔偿和补偿也很难到位,从而导致环保法律权威不足,尊严不够,不能发挥较好的规范作用。比较而言,美国环保署开出“程序罚单”的做法,很值得有关方面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