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不宜再挂“免检”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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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 07:17 新京报 | |||||||||
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余波未平,湖南奶粉市场又爆丑闻:一个两个月大的婴儿从奶粉中吃出10多颗“老鼠屎”,而这些“老鼠屎”竟源自有“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食品安全放心品牌”称号的南山奶粉。(7月14日《中国经济时报》) 尽管现在已是市场经济社会了,但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对企业及其产品进行评比,然后授给“放心品牌”、“免检产品”等称号这一用计划经济手段管理机制却没丢,按
以产品免检制度为例,根据有关规定,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企业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以及产品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合格的产品,可申报、确定为免检产品。对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免检的有效期为三年。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能获得政府颁发的免检证书,对企业来说有很大诱惑力。这会激励他们在申报前提高产品质量。可企业一旦获得这个待遇,就可能再难有保证质量的动力。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有四项主要职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由政府主导评选名优企业、品牌,已不是单纯的监管,实际上是插手到了具体的经济活动中。企业及其产品信誉如何,应取决于市场,由消费者评价,政府只要做好监管工作就行了。 3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曾强调说,食品安全是一件天大的事,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督察督办制度,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中的突出问题。 笔者以为,加强监管与免检显然不是一个概念,而且有对立之嫌,所以,有必要检讨“免检制度”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起码,对食品药品是这样。 □高东海(山东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