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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消除业主对于物业的“对立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 07:37 新京报

  随着城市改造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市民住进高楼成了业主。当乔迁之喜的余温尚在体内萦绕时,却不知已在桩桩物业纠纷的泥潭中深陷不拔了。在一些地方,业主与物业的对立情绪日益严重,物业遭遇到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这种物业与业主间互不信任的潜流不断蔓延,于是我们就经常可以看到小区业主群体闹物业、恶意欠费、封门堵道、物业断水断电以示惩罚的报道不断涌现,导致本该是互动双赢的双方,却落得个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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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除业主对于物业的“对立感”,还社区一个和谐的环境,业主当然有责任,但物业更应该多一些主动和务实的举动。

  北京朝阳区的一家物业公司通过设在网站上的业主论坛与业主进行网络沟通,及时了解大家的呼声。在阐明自己主张的同时,利用网络发帖告知业主整改情况,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可见,由物业参与,建立一个业主与物业沟通与交流的平台,是消除业主对于物业的“对立感”的又一个好办法。通过这个平台,物业与业主畅所欲言,互诉衷肠;哪怕是很激烈的争执都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来展开,俗话说“沙锅不捣不碎,真理不辨不明”,让双方陈述和了解各自的主张,然后在法律的框架内,让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从而达到双赢。这个平台既可以成为制度永久设立,也能让心灵沟通更通畅无阻,对于化解矛盾具有积极的作用。

  此外,换位思考也是化解这种“对立感”的速溶剂。物业与业主其实是一种互助共生的鱼水关系,任何一方的不配合都会使小区的态势出现失衡。与其敌对,不如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这样紧绷着的神经才会和缓。一方面要杜绝那种主子唤奴仆的大爷心态,更不能一提维权就头脑发热、漫天要价。另一方面物业也要多多体谅业主居家生活的难处,及时解决因水电气热而引起的诸多生活不便。

  最后,建立有效的制度公约是杜绝这种“对立感”蔓延的“篱笆”。物业纠纷许多时候因收费而起,那么,如果设立公示窗,定期公布费用账单,让大家心明眼亮。这样一来,只要收支合理,业主也不会蛮不讲理,把物业费当成自己最后的防御武器,业主们会很放心地把“身家”交给物业去管。“对立感”一日不消除,业主和物业的关系将很难真正解冻。在现实中,如果物业能更主动一些,也许敌对、猜忌和不信任有时就不难化解。

  □本报特约评论员 付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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