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标会崩盘的思考:把“草根金融”托出水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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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 09:01 新京报 | ||||||||||
福建福安“标会”形式的地下金融崩盘,再次向人们提出了“草根金融”的出路这一急切而又棘手的问题(5日《中国青年报》)。 “标会”的崩盘对当地家庭经济的打击是致命的。当地90%以上的家庭都参与了“标会”活动。他们的损失少则数千元,多则数十万、上百万元。整个福安市流动在标会中的资金发生额达25亿元。而这个城市一年财政收入大约两三亿元,一年商业银行储蓄额约六七亿
“标会”这一古老的经济互助形式本有它存在的理由,而在其发展初期,标会仅限于互助,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标会”成为了一种地下融资手段。虽然从福安当地的情况来看,“标会”实际上是一个非法集资和诈骗的个案,但其中表现出来的民间融资的需求和市场,却是一个普遍情形。 地下金融的存在,自有催生交易的动力。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已屡被人们提及,而由此带来的草根金融的活跃,也应该引起关注。有数据显示,活跃在广东、福建、浙江等地的民间资本加起来,可能有10万亿之多,相当于一间大型商业银行的规模。民营经济的活跃,现有的正规金融体制的缺陷,则是被学者称为“地下金融”或者“非正规金融”兴盛的诱因。但是,打开这种困局的办法,却不是出在现有的大型商业银行身上,而应该建立众多的中小金融机构。在这一点上,区别对待民间土生土长的融资方式,将其中一些托出水面,能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 首先,国内现有的中小企业多集中于市场和技术都比较成熟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直接融资(上市)的高成本基本将大部分中小企业排除在外。 革新现有的大型商业银行无助于中小企业融资局面的根本改善,大银行的特点也不适于这种融资格局,这是靠政策呼吁无法解决的。大银行在处理公开的“硬信息”如财务报表,信用编码等有着优势,较少采用面对面的人际接触形式,而中小企业本身就在这一方面不具优势,一些模糊化的、人格化的信息是大银行无法处理的,却是很多中小企业看中的。 在处理这类小额度的信贷上,不光有利润问题,还有信息对称的问题。而建立地方化中下金融机构,在于企业的直接沟通,处理关系型信贷上,无疑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而民间的“草根金融”,却正好也有这些特点,其融资在信息对称上,放款人不但对于借款人足够了解,甚至可能知道每一笔钱的流向。 而信贷的规模成本,风险责任机制和其他一些体制原因,也可能使得中小企业向大银行贷款积极性不高。而且中小金融机构越少,中小企业遭遇的信贷约束也会越大。模型分析表明,中小企业存在非均质性的情形下,贷款额越低,抵押比率越低,中小企业从大银行获得贷款越少,就越容易遭遇信贷配给。而中小金融机构的增加,使得贷款总量增加的同时,如果中小金融机构拥有的信息优势越大,数目越多,则会有越多的中小企业受惠。而信息优势这一点,恰恰是“草根金融”所倚重的。在福建福安持续20余年的“标会”,其初期互助性质的借贷也是建立在各方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只是后期一些地下融资的固有问题显现出来导致目前的局面。 “草根金融”的活跃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也是因为降低了融资成本。主流经济学对于“影子经济”或“地下经济”的分析是“地下经济是规避当局对正规经济的管制或过高交易费用的交易形式”,借用来说明“草根金融”,也可以考虑:是不是现有的金融体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过高?而民间融资,它的低成本互助性的小额借贷,与国有商业银行刚性利率不一样的随行就市的利率定制,都是其活跃的原因。 当然,“草根金融”也有消极的一面。各方行为缺乏约束力是最大的问题,而缺乏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利润的诉求可能导致各种变相诈骗的滋生,如福安的“标会”集资,这也是“草根金融”亟待浮出水面的一个原因。 “草根金融”虽然处在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之外,不受法律保护,有着隐蔽性和非法性。但显然,其存在的价值不宜全盘否定。对待由于民营经济发展而生出的民间融资,宜“疏”不宜“堵”。对于那些能促进市场发育成熟的融资形式,适应市场需求,经改造可能取得合法地位的“草根金融”,如何使其成熟合法,可能是更需要考虑的问题。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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