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需求之名占用公共信息 有偿查分应该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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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 19:31 上海青年报 | ||||||||||
□张昌辉 经过20天的苦苦煎熬,高考成绩终于公布了,万千考生和家长们谁不想在第一时间里获取考分的信息呢?但查分就得付费,网络、手机或声讯电话,一个都不例外。 通过声讯台查询,每分钟要收费2元,市话费另计;网上查分,则需支付4元信息服
事后,有关专家提出了质疑,可有关部门的解释是:有偿查分,是为考生提供的一项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理所当然。而且“考生可以选择这项服务,也完全可以不选择”。 好一个“选择”论!好一个“理所当然”! 付费查分真的是考生主动“选择”的吗?查分真的需要有偿吗? 依笔者之见,查分完全不需要有偿,有偿查分应该取消,理由有三。 其一,考生查分的确是一种服务,但这种服务不属于商业服务,而是一种公共服务。因为公布考分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其二,考生查分的确有自由选择权,查或不查,这话乍一听似乎也很公平,可实际上却隐含着一个“陷阱”。因为考生面对高考成绩的揭晓,其知晓的欲望或者说是“偏好”是无法替代的。受强烈“偏好”(盼分心切)的支配,考生的“自由选择权”只不过是一句空话,事实上它只能演化成一种迫不及待的选择,那就是越早知晓越好,甚至不惜代价。 所以,面对各种有偿服务,绝大部分考生都会不假思索地选择有偿查分。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选择是考生自觉自愿的,准确地说,在有关机构提供的有偿查分服务的特定情形下,考生已经丧失了讨价还价的余地,所以表面上是自由的选择,实质上是被迫的选择。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盼分心切的“偏好”完全是人之常情,而非纯个体的古怪行为,所以,作为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应该充分予以满足,而绝无收费之理。 其三,有偿查分乃是假考生需求之名,有意将公共信息转化为商务信息,将公共服务转化为商业服务,从而获取垄断利润,制造新的不公平,这显然有违政府公共信息的服务宗旨。因此,笔者呼吁应该予以取消,高考查分如此,其它各类考试查分也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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