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 财政经费不能滥用的天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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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 11:14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刘军宁 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长达万言的审计报告,其中列有一长串儿涉及到许多重要政府机构的审计“清单”。这份报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媒体和民众中间赢得一片叫好声。的确,自从1982年宪法确定在国务院下面设立审计署以来,审计署及其工作从来没有受到过这么多的关注,赢得过这么多的掌声。
为什么民间对这次审计结果如此关注?因为国家的审计工作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在历史上,审计制度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以及财产权是同时代的产物。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归根到底是为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而且,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来之于公民纳税,公民纳税是公民用自己拥有的财产中的一部分来支付政府为公民提供服务,因此,财政收支必然受到民意的关切。 我们的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也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进行立法和执法的,立法和执法为人民,故人民群众须有代表参与制定法律包括税制、税率与税额。立法机关的基本功能就是审议政府要花费税款的请求、核查其明细账目、监督支出的效果。立法机关如何完成这一重任?审计机构才由此而生。这也是发达国家大多数审计机构通常隶属于立法机关的内在原因。 为什么财政经费不能滥用?因为里面的每一分钱都是广大群众辛辛苦苦创造的,用好用不好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群众的利益。看紧国家的财政经费就是看紧国家的钱袋,看紧所有人的钱袋。 由此可见,审计机构的天然职责就是看管好国家的钱袋,大家的钱袋,监督政府的每一项支出,并协同其他政府部门对不当行为进行纠举。民众对这次具有实质意义的审计结果极端关注,也意味着他们已经体悟到审计机构的作为与他们的钱袋之间的逻辑联系。因此,人民有理由期待各级审计机构真正地担负起看护他们钱袋的职责,不仅从内部,而且从外部对每一级政府机构的每一项支出都进行全面的、而非选择性的监督;也更有理由期待各级人大及其财政预算委员会对各级政府的预算进行认真的审计和监督,从源头堵住任何滥用纳税人钱财的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