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酒抗癌论遭质疑 律师指其涉嫌违反广告法
新浪财经【法问】工作室 王茜 李诗韵
近日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科研成果大发现”引发质疑。
其官网的新闻稿这样表述,“中国食品协会、中国酒业协会和江南大学在北京共同举办‘中国传统白酒研究重大突破’新闻发布会。江南大学副校长徐岩教授在会上发布了中国白酒一项突破性研究成果:
首次在国际上检测并鉴定了中国传统白酒中的非挥发性脂肽化合物地衣素,其中董酒含量最高。”
“江南大学从香型各异的中国传统白酒中选取15个典型代表酒样检测其中的地衣素含量。采用液质联用多反应监测方法(MRM)对不同白酒中地衣素的含量进行定量分析,不同酒中地衣素含量差异很大。
其中浓香、清香、老白干、凤香、兼香、芝麻香以及部分酱香型中的地衣素含量均低于1 μg·L-1,而董酒中的地衣素含量较高。”
“脂肽化合物具有重要的生物活性功能和效果,其活性,抗病毒活性,溶纤活性和抑菌活性非常突出。这进一步证明了董酒的抗菌、抗病毒、抗肿瘤、抗凝血、降胆固醇的功效,从而揭开了其健康、平衡功能背后的秘密。”
“中国白酒泰斗秦含章在发布会上说道:‘江南大学的重大研究突破,对整个中国白酒产业未来将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
但是,这个据说会影响白酒产业未来的发现刚刚发布就陷入非议。
有媒体报道指出,董酒此举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也有网友认为,所谓非挥发性脂肽化合物地衣素,相比起酒精致癌物的害处,不值一提。
对此,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The Attorneys of Talmud & Co., 简称ATC)主任窦雍岗律师对【法问】表示,董酒前述新闻有几个问题值得关注:第一、董酒方面采用了“居全球首位”的对比方式进行宣传,而“全球”数据的采集工程量十分浩大,远非通过比较有限的几种白酒就可号称“全球”。
第二,董酒方面还采用了另外一种对比方式,即将董酒和“浓香、清香、老白干、凤香、兼香、芝麻香以及部分酱香型”等白酒的地衣素含量进行对比,对比的结果是“董酒含量最高”。
第三、事件中的结论只是一种学术研究,并不是权威机构的终局界定,学术研究有百家争鸣的特点,此结论并不代表所有的结论。第四、董酒宣传饮酒有益健康,甚至可以抗癌,有药用功效,这种做法本身有悖国家食品监管规定。
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咏宜律师对【法问】指出,董酒官网上的宣传语句有几个不当之处:一、从现在公开的资料来看,不能得出脂肽化合物直接具有抗癌、抗病毒等作用。
二、即使脂肽化合物具有抗癌、抗病毒等作用,也不代表含有脂肽化合物成份的酒也有抗癌、抗病毒作用,白酒也好、毒药也罢,当中“水”都是最重要的成分,水对人体是健康的,能否说含水的毒药也是对人体健康的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这也是我国《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规定“第七条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的原因。
三、即使该酒真有抗癌、抗病毒等作用,由于“抗菌、抗病毒、抗肿瘤、抗凝血、降胆固醇”等属于疾病治疗功能用语,依据《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因此,董酒的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 董咏宜律师称。
截至发稿时,董酒未回应前述媒体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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