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芮明杰:国资改革需全面考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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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 08:17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访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系主任芮明杰 国际金融报记者 贾南 发自上海 国有资产的处理并不是一个代理人就可以做的,代理人在处理这个资产的时候,必须尊重资产所有者的意愿。所以,只有我们能够认识到国有资产与私有资产的属性不同,才
目前为止,虽然国资改革已经有了一些条例,有向这个方面发展的趋势,但还是比较零碎,不够系统,很多问题还没有完全考虑得完整 记者:最近关于国企改革的议论非常多,您作为长期研究国企改革的专家,您是如何看待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 芮明杰:首先,国有资产和私有资产的属性不同。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是广大人民是公众,现在不过是由代理人来委托管理,这不像私人财产,私人财产是私人所有权,私人财产也可以委托他人来处理,但是私人可以有最终决定权。 国有资产的处理并不是一个代理人就可以做的,代理人在处理这个资产的时候,必须尊重资产所有者的意愿。所以,只有我们能够认识到国有资产与私有资产的属性不同,才能够来谈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我们的国有资产,名义上是属于大家的,但是每个人对他所拥有的份额是没有定量的,因此,名义上虽然归公众所有,但实际上公众对资产没有处理权,这就使有些代理人在处置国有资产的时候,可以名正言顺地说:“我是代表大家的意见来处理的”,而这样才会产生所谓资产流失的问题,如果是处理私产就没有什么流失的问题,只要个人愿意。因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国有资产与私有资产在本质上的区别。 记者:就您的角度看,国有资产流失是不是非常的严重? 芮明杰:我们要给“流失”下一个定义,怎么才算流失?从广义上来看,国有资产让一批无能的人在经营,这样国有资产在不断的贬值,这就是一种流失。另外,在国有资产退出竞争性行业的过程当中,不是以它的真实价值决定的价格,就是说,价值很高,但以很低的价格卖出去。这也是一种流失。 其实,以很低的价格卖不能说完全不对,我们要看买家,换句话说,如果以很低的价格定向卖给某些人,这就有可能被人怀疑为国有资产流失。 我认为,把国有资产交给那些毫无能力的经营者经营,结果是国有资产不断的贬值,与其这样还不如趁早卖掉,还能保证国有资产原来的价值,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要退出竞争性领域是对的;而第二种流失,关键在于怎么退出的问题,退出的过程是不是按照一个市场的价格来退出,如果按照市场的价格来退出,就没什么流失了,问题是我们在退出的时候,有一些方面的退出,并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的公认的价格来退出,这就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记者:您认为下一步我们的国资改革应该怎么走? 芮明杰:第一,国有资产退出竞争性领域,这个方案不变,我们现在已经把国有企业交给国资委来管理,这样的安排,总的来讲,我也赞成,把政府其他部门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交给一个部门,其他部门从事社会公共管理,我认为这样安排是对的。 但是需要考虑的是国资委将来的定位问题,国资委首先要出台的是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方法,而不是先把国有资产的控股权抢过来。 目前为止,虽然已经有了一些条例,有向这个方面发展的趋势,但还是比较零碎,不够系统,很多问题还没有完全考虑得完整。 另外,是不是所有的国有资产都要通通交易,全国是不是应该有一个统一的国有资产交易市场,这些问题都是应该考虑的,如果这些问题不考虑,那无论做什么都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此外,各个省市的情况不太一样,每一种行业的特点也不一样,它的国有资产怎么处理,恐怕都要有一些考虑的。但我并不赞成,像过去那样对国有资产完全控制,反之,我们更需要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运动规律的东西。 对于国有资产的交易要放到一个市场的平台上公开化交易,无非就还涉及到,对那些对企业有很多贡献经营者奖励的问题。我觉得要把这个事情分开来看,买归买,奖励归奖励,不要把奖励和买混为一谈,这样子,又有很多人就会认为国有资产流失掉了。 如果说某个企业家对企业有很大的贡献,经董事会同意,奖励他多少,这样肯定没问题,如果你要买这个资产,那就到市场上去买好了。两者混在一起就说不清楚,其实有的时候,国有资产确实也没有流失,而是奖励,但有人就会认为是流失了。如果将奖励与买卖分开处理就解决了争议。 最后,我认为,我们现在的重点不是要追究,而是首先要想以后的情况不要再按照以前的办法来处理,这才是正确的态度。而不是一定要盯住某个人,把他得到的好处挖出来。我们要认识到以前的问题的本质是什么,然后努力改正,使以后的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有问题要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才是关键。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9月03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