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因/文
本报讯 从7月1日起,本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将发生重大变化:商品房项目用地只能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而出让的方式只能为招标、拍卖方式。
自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的决
定》做出上述规定,并明确:如需协议出让,须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因此基本排除了“六类用地”协议出让可能,而协议出让从前一直是本市商品房用地出让方式的主流。
根据新规定,商业、旅游、娱乐、服务业项目用地既可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又可通过土地租赁取得。同时,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计划、规划、建设等相关批准手续的关系是,先出让再批准。
业内普遍认为:消除协议出让后,从前某些土地因“暗箱操作”而被低估的部分将回归原先的市场价值,这对正在上涨的房价将起到进一步刺激作用;另外,由于土地供给的信息透明化,它有利于每一位买家公平地购买土地,使本市房地产市场运作进一步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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