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业有如北京六月的天气,未到酷暑却热气逼人,颇为红火。与此同时,各级政府适时出台各项政策和法规,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规范保驾护航。
中国国务院昨天召开第四十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据悉,该《条例》自一九九一年六月实施以来,对于规范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十年过去
了,《条例》中不少规定已经不适应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需要,加以修改势在必行。
如果说即将由国务院公布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为中国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大环境提供良好条件。那么,中国建设部推出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从六月一日实施,则是针对商品房销售不规范状态而制定的。这一“管理办法”对房地产销售的管理黑洞,诸如虚假广告、合同欺诈、无证售房、一房多售、面积“短斤缺两”等加以整顿。同时就销售方式、行为提出明晰的“六不准”:不许内部认购,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不许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广告不能再用“距……开车十分钟”这种含混不清的表述,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许给购房者填好的格式合同,而应双方商定签订合同;办房产证的时间不许无限期,而是限定房地产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天内,将所需房产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没有质量保修期限等。这些“丁是丁、卯是卯”的硬性规定,将使引发纠纷、以及购房人权益受损的状况得以扭转。
针对国有土地资产通过市场配置比例不高、划拨土地大量非法入市等国有土地资源流失现象,国务院最近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严格的治理措施,包括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推行土地招标、拍卖,规范土地审批的行政行为等。处于改革前沿的深圳市国土局通过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布了今年第一批政府土地出让供应计划,它一改以往政府出让土地只是在拍卖、招标三十天前在报纸上发表公告的做法,而是列出土地的位置、地块编号、用途和计划推出时间,让人一目了然,增加了透明度,旨在使政府、企业双赢,也让房地产市场更具规范化。
此外,北京、天津、湖北等省市对房地产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商品房交易市场、中介市场也出台了一些举措,加以规范,进而遏制房地产市场违规违法行为,推动日益火爆的房地产活而不乱、火而有序。
据悉,中国建设部还将会同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稽查部门,监控房地产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促使中国经济新增长点--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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